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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取材于《三国志》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三国志》问世的时候,还只有正文没有注,很多《三国演义》所取的素材,比如 “割发代首”、“闻雷失箸”都尚未记载。直到陈寿死后一百多年,南朝刘宋王朝的裴松之才“鸠集传记,增广异闻”,他以“注”的形式将很多史实补充,一直被认为“失在于略”的《三国志》内容才丰富起来。
可以说,如果没有裴松之的注,就没有后来的《三国演义》,至少其内容会失色很多,很难够的上四大名著的标准。同样,读《三国志》,如果不读裴松之的注,就失去了一大半乐趣。
下面我们来看下,裴松之的注,其意旨意趣何在,为何会令《三国志》更有趣味。
补
陈寿在正文没记载的,裴松之能接触到的史料中,他觉得有价值的,都放到注里了。
用裴松之的原话说: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
这种做法,使得裴松之注的篇幅已经不少于正文。清代赵翼查证其引书超过一百五十种(今人有以为有二百多种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厓略”。
他所引的书,后来大多散轶,而所引的内容,却随着《三国志》一起传了下来。从这一点,裴松之的注,为保存史料作出了巨大贡献。
裴松之的注,不仅取材广,而且对于每一条注都叙事完整,“首尾完具”,其单独可读性都很高。
对比之下,与差不多同时代的郦道元对《水经》所作的《水经注》,却被清朝人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挖苦为“剪裁割裂”之作。
对于单独可读性高,可以看一下下面的例子,以有一个感官认识。以下是裴松之在魏书卷一中,曹操刘备汉中对峙处作的注:
九州春秋曰:时王欲还,出令曰“鸡肋”,官属不知所谓。主簿杨脩便自严装,人惊问脩:“何以知之?”脩曰:“夫鸡肋,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以比汉中,知王欲还也。”
可以看出,即使抛开正文,也不影响注的单独阅读。
另外,“鸡肋”之事,和前面说的“割发代首”、“闻雷失箸”等事情一样,陈寿的正文并未记载,幸得裴松之注记录了,才令其传下来。
存
对于同一件事,不同史料说法不同,不相兼容;又或者某一说法存疑,但难以否定,怎么办呢?
裴松之的办法是:都记下来。
用他自己的话说: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纳,以备异闻。
这样做,在当时是一个创举,也有着实事求是的智慧:不能判别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说法哪个正确,或者某一种说法虽存疑但没法否定,那干脆都记录下来。这样记录清楚出处和具体内容,供后人参考。 后人有条件时候,或者可以识别清楚。
因此,我们看到《三国志》的注里有时候会有两种相互矛盾的说法,这并非裴松之老糊涂了,而是出于“存”的原则。
如在魏书卷十中,裴松之指出,官渡之战中,淳于琼去接应的运粮大将的名字存疑,除了正文记载的名字,有的书还记载为“韩猛”或者“韩若”,“未详其是”。
又如刘备来投,裴松之的注中引了两本书记载的郭嘉的看法,一曰杀,一曰不杀。
裴松之引《魏书》:
夫除一人之患,以沮四海之望,安危之机,不可不察!
他又引《傅子》:
嘉观之,备终不为人下,其谋未可测也。古人有言:‘一日纵敌,数世之患。’宜早为之所。
裴松之在两条引文后面写道:
案《魏书》所云,与《傅子》正反也。
纠与辩
对于其他史料中显而易见是错误的,裴松之就没那么客气了,虽然记录下来,但是在后面裴松之会给出自己的推论和说明,以说明其不合理。
用裴松之的话说: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忘。
这是“纠与辩”的第一个做法。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例如,在魏书卷一中,曹操在于袁绍大战时候,先征刘备,诸将人物不合理,裴松之引了一条史料,该史料记载曹操对诸将说:刘备,人杰也,将生忧寡人。
在这段史料后面,裴松之随即给出反驳,认为这段史料不合理:他说曹操这时候“方以天下励志”,怎么会引用夫差将死说的丧气话呢?(吴王夫差曾叹:句践将生忧寡人,寡人死之不得矣。)
“纠与辩”的另一个做法,就是对陈寿的正文他,裴松之认为有失误的地方,他也会在注中进行说明。
用他的原话说: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
例如,在《三国志》的正文中,将荀彧、荀攸、贾诩并列写在一篇里,并称二人仅次于张良、陈平。裴松之却在注里表示抗议,他认为贾诩这样的人,在魏国太多了,不应该与二荀共篇,应该写入到程昱、郭嘉那一篇,并且他很不齿贾诩的为人,原话是“攸、诩之为人,其犹夜光之与蒸烛乎!”
纠与辩在裴松之的注里也很好识别,一般以“臣松之以为”、“臣松之案”之类开头。
综上,裴松之在不改陈寿的正文的前提下,以“注”的形式使之完备。难怪宋文帝阅后,发出感慨:“此为不朽矣。”
离开陈寿的正文,裴松之的注则无从依附,难以流传。离开裴松之的注,陈寿的正文则过于简略,失色很多。二者并相流传,才为我们共同揭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三国画卷,也为后世文学性更强的皇皇巨著《三国演义》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参考资料:裴松之《上三国志注表》、《三国志》、《宋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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