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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法院网讯 10月23日夜,彭泽法院干警连夜出击,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成功执结,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被执行人石某和申请人艾某在一起做工,午休时石某借艾某的四轮电动汽车试开,车辆翻入鱼塘,造成艾某财产损失。之后两人自行达成和解,石某在支付约定损害赔偿金的一半后未按时支付,艾某催讨未果,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石某送达相关的执行文书,石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10月23日夜,执行干警经过蹲守,将石某拘传至法院,对石某进行情与法的劝说,石某无动于衷。执行法官遂联系石某在外务工的大儿子,将石某的案情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告知其大儿子。石某大儿子担心老父亲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遂当场将案款13000元通过微信转账履行完毕,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