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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是宋代重要人物,朱熹对他的评价很高,说他是“天地间气,第一流人物”。跟范仲淹共同搞改革的韩琦则赞誉他:“大忠伟节,充塞宇宙,照耀日月。前不愧于古人,后可师于来哲。”王安石则称他:“一世之师,由初迄终,名节无疵。”当然,这些赞誉说的都不是范仲淹在文章方面的成绩,用古话来说,这些夸赞指的都是他的事功,而他在事功方面所做出的成绩,一是他主持了“庆历新政”,第二则是他抵御了西夏的侵略企图。
其实,范仲淹在历史上做出的贡献,不仅仅是这两点,整个的中国封建社会总计有三大学术顶峰,其中之一就是宋学,而方健先生认为范仲淹就是宋学的开山人物。即此可知,范仲淹在中国学术史上有着何等重要的地位。而我的这篇小文,仅是谈谈他的一个侧面,那就是他在诗文方面的成就。
范仲淹是个苦孩子出身,在他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带着他无以谋生,便改嫁给了长山朱文翰。在范仲淹小的时候,母亲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所以他一直以为朱文翰就是他的生父。后来偶然发生的一件事,才让他知道自己并不姓朱,可能是这个原因,使他开始发奋读书,他当年的这些行为成为了千百年来老师和家长教育孩子的著名例证。关于这件事,史料多有记载,我引用《湘山野录》上的这一段如下:“庆历中,范希文以资政殿学士判邠州,予中途上谒,翌日召食,时李郎中丁同席,范与丁同年进士也。因道旧日某修学时,最为贫窭,与刘某同上长白山僧舍。惟煮粟米二合作粥一器,经宿遂凝,以刀为四块,早晚取二块,断薤十数茎,酢汁半盂,入少盐,煖而啖之,如此者三年。”
这段小故事时常出现在连环画中,当年范仲淹为了苦读,跟朋友一起住在寺庙里,他每日跟同学煮出一锅粥,因为粥很稠,等到粥凝固之后,他用刀再切成小块,每日早晚各吃两块,就这样,一直连吃了三年。坊间认为这个说法不尽合理,因为他的继父朱文翰是长山县令,所以他家不可能太穷。而方健又认为,三年间仅吃这些粥块儿,从营养学的角度看,也难合情理。究竟真相如何?显然难以找到真实的答案。但范仲淹的这个故事确实是深入人心,正如欧阳修在给他写的神道碑中对他的夸赞:“少有大节,其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
范仲淹是个懂得感恩的人,他觉得继父带着他们生活很不容易,等到他自己做了官员,就给皇帝写了份奏章,希望朝廷能给他已经去世的继父一个比他原职更高的名誉头衔。此事在《言行龟鉴》卷三中有载:“范文正公生三岁而孤,母夫人贫无依,再适长山朱氏,长育有恩,常思厚报之。及贵,用南郊所加恩,赠朱氏父太常博士,暨诸子皆公为葬之,岁则为飨祭。朱氏他子弟以公荫得补官者三人。”范仲淹不但为继父争来了荣誉,同时他还努力地帮助同父异母的兄弟,而这些兄弟身后的子孙,也同样得到了范仲淹的照顾。
范仲淹撰《范文正公全集》三十五卷,清宣统二年岁寒堂刻本,书牌
正是因为范仲淹与人为善,使得他在青年之时就有一些奇遇,《范文正公言行拾遗事录》卷一中载有这样一段传奇:“公在淄州长白山僧舍读书,一夕见白鼠入穴中,探之,乃银一瓮,遂密掩覆。后公贵显,寺僧修造,遣人欲求于公,但以空书复之。初,僧怏然失所望。及开缄,使于某处取此藏。僧如公言,果得白银一瓮,今人往往谈此事。”当年范仲淹在寺院中吃粥块儿苦读,某天他看见一只小白鼠钻入了一个洞穴。看来这天范仲淹读书累了,他想休闲一下,于是就找东西想把那只小白鼠从洞中掏出来,但他没想到,在这洞穴之内竟然有一缸的银元宝。本来范仲淹穷困得已经连吃饭都节省了,这笔横财完全可以瞬间改变他的命运。然而范仲淹果真是不凡人物,他竟然没有这么做,而是将这个小洞掩埋了起来,很多年他都没有再提此事。
多年之后,范仲淹考取功名,官儿越做越大,当年他所住的寺院僧人想到范曾经是从他们这里起步者,于是就以这个由头找到范,向他劝捐,希望范出一些钱来修补那个寺院。范仲淹见到来人之后,什么钱都没给,只写了封信让这个使者带回去。寺里的僧人们看到送信的人空手而回,都很失望。等他们看了信之后,才知道范仲淹在信中告诉他们,在寺院中的某处埋着一缸银元宝。众人前往挖掘,果真得到了这批元宝。
这个故事有些传奇,但范仲淹见财不起意的品格,真是太难得了,也许这正是成就大事业的人所要具备的基本品质吧。范仲淹不仅是对这种意外之财不起意,即使有人交给他发财的方法,他同样也不动心,比如《席上腐谈》卷下中讲了这样一个小故事:“公与南都朱某相善。朱且病,公视之,谓公曰:‘某尝遇异人,得变水银为白金术。吾子幼,不足传,今以传君。’遂以其方并药赠公。公不纳,强之乃受,未尝启封。后其子宷长,公教之,义均子弟。及宷登第,乃以所封药并其术还之。”
范仲淹撰《范文正公全集》三十五卷,清宣统二年岁寒堂刻本,卷首
范仲淹跟一位姓朱的人关系很好,某天朱生了病,范去探望,朱跟范说自己曾经遇到过一位神奇的人,那个人教给了他水银变白银的秘诀,朱说自己的孩子太小,没有办法把这个秘诀传授给孩子,所以他想传给范仲淹。于是朱将此秘方以及相关的试剂,一并赠给了范。范推辞不要,朱一定让范接受,范只好接了下来。但是范把这些东西拿回家后,多年都没有打开看一眼。待这位朱氏朋友去后世,范就抚养朱的儿子,等到朱的儿子考取了进士,范就把当年得到的这些秘方和试剂还给其子。从这些事情都可看出,范仲淹天生就是做伟人的料。
范仲淹能够坚定地推行“庆历新政”,当然跟他的这种坚毅性格有很大的关系。虽然他是穷苦出身,考取功名并不容易,但他却并不在意自己的官位,甚至为了伸张正义,他随时做好了赴死的准备。《范文正公言行拾遗事录》卷一中载:“公尹京日,有内侍怙势作威,倾动中外,公抗疏列其罪。疏上,家所藏书有言兵者,悉焚之,仍戒其子曰:‘我上疏言斥君侧小人,必得罪以死。我既死,汝辈勿复仕宦,但于坟侧教授为业。’疏奏,嘉纳其言,罢黜内侍。”
朝中的某个大宦官仗着皇帝的宠爱,竟然把持朝政,无人敢挡。范仲淹决定要碰这个硬钉子,于是就给皇帝写了份奏章,历数此人罪行。等他把这份奏章递上去之后,便回到家中,把自己藏书中有关谈战争者,全部烧掉。而后他跟儿子讲,自己已经给皇帝写了奏章要清君侧,很可能会因为得罪人而被处死,并告诉儿子,不要再去做官,今后可以在自己坟旁教书育人。好在皇帝还没有昏庸到那个份上,他看到范的奏章之后,竟然把那个宦官作了处理。
虽然范仲淹做事果敢,但他也并不是一味冒失,《西湖游览志余》卷十六中所载一个小故事,就能看出范仲淹在处理事情上的巧妙:“韩汝玉令钱唐,眷一妓,尝宿其家。一日晏起,县吏挟之立门外,候声喏,汝玉即升妓家中堂受喏。翼日,下吏杖一百,即解官自劾云:‘某无状,不检,为吏所侮,无以莅民,请解印归。’时范文正公知杭州,大奇之,曰:‘公杰士也,愿自爱。’即令还职。汝玉既满,复携此妓游西湖,恋恋一月不去。文正公置酒饯之,召妓佐酒,候汝玉极醉时,令舟子解缆去。及醒,则舟离钱唐数十里矣。后汝玉历膴仕有声。”
“高山仰止”石牌坊
当年范仲淹在杭州任职时,他管辖的钱塘县县令名叫韩汝玉,此人爱上了一个妓女。韩某天住在了妓女家中,第二天起来得有些晚,而县政府中的一位工作人员看不惯韩的这个做法,于是就找到了妓女家,站在门外说有公事要办。韩明白此人是故意让他难堪,于是他就在妓女家中升堂办公。第二天,韩汝玉来到办公室,立即命人把找他的那位工作人员暴打一顿。完事之后,他挂印封金,同时写了封辞呈,说自己所为有损官威,因此被手下污辱,这种状态何以为老百姓服务?于是就此辞职。
范仲淹收到了韩汝玉的辞职信,觉得这不是一般人,所以没有批准韩的辞职申请,直到韩任职期满。看来韩对那位妓女的确是动了真情,他觉得自己已经解职,就又去找那位妓女,并带着她游西湖,一玩就是一个月。
范仲淹觉得应该拯救韩汝玉,于是某天他就把韩和那位妓女都找来,请他们吃饭。韩喝得很美,竟然到了大醉的程度,范看时机已到,便命手下弄来一条小船,把韩抬到了船上,等韩酒醒时,船已经离开钱塘几十里地了。再后来,这位韩汝玉果真成为了颇有政声的好官。
这个故事听来虽然是满满的正能量,但毕竟是拆散鸳鸯的一件事,看来,范仲淹认为儿女情长与励志干大事是互相矛盾的,正如王安石对他的评价——“名节无疵”。这种完美无瑕的人,虽然让人景仰,但多少缺乏些真实感。可能是后人都想把范仲淹由神还原成人,所以还是在他的诗文中扒出了一些逸闻。
祠堂
范仲淹写过一首《怀庆朔堂》:
庆朔堂前花自栽,便移官去未曾开。
年年忆着成离恨,只托春风管领来。
对于这四句诗,历史上演绎出了不少的八卦,吴曾在《能改斋漫录》中说:“范文正公守鄱阳郡,创庆朔堂,而妓籍中有小鬟妓,尚幼,公颇属意。既去,而以诗寄魏介曰:‘庆朔堂前花自栽,便移官去未曾开。年年长有别离恨,已托东风干当来。’介因鬻以惠公。今州治有石刻。”范仲淹在做鄱阳郡太守时,建造了一个庆朔堂,而当地有一位年轻的妓女让范特别喜欢,后来范就写了这首诗寄给朋友。
但这段故事听来不过瘾,似乎只是个开头,并没有实质的故事发生。而后姚宽在《西溪丛语》中所载,就有了故事的后续:“范文正守鄱阳,喜乐籍。未几召还,作诗寄后政云:‘庆朔堂前花自栽,为移官去未曾开。年年忆着成离恨,只托春风管领来。’到京,以绵胭脂寄其人,题诗云:‘江南有美人。别后长相忆。何以慰相思,赠汝好颜色。’至今,墨迹在鄱阳士大夫家。”看来范仲淹离任回京后还惦记着那位妓女,并且二人还有联系,因为范又给此女寄去了化妆品,同时还赠给她一首诗,而他所写这首诗的原迹被后人留了下来,成为了这桩韵事的凭证。
祠堂内景
再后来,俞文豹在《吹剑录》中所载又把这个故事圆了起来:“范文正公守饶,喜妓籍一小鬟。既去,以诗寄魏介曰:‘庆朔堂前花自栽,便移官去未曾开。年年长有别离恨,已托春风干当来。’介买送公。”看来范仲淹喜欢此妓,但出于某种原因,他没敢做什么,可是离开后,他还是不能忘情,于是就写了这首诗寄给自己的朋友魏介。魏介果真够哥们儿,他立即明白了范的心思,于是出钱把那个妓女买了下来,还把此女送到了范仲淹的身边。但之后的故事就没人记载了,这让人读起来觉得不过瘾。
对于此事的记载,后世有不同的反应。首先是否定派,比如明李维桢在《范文正公补遗跋》中说:“公谪饶州时,于州圃北创庆朔堂,手植花卉,栏为二坛。既移润州,题诗其上,有‘年年忆得成离恨,只托春风勾管来’之句,后人和者数十家,亦云‘主人当日留真赏,魂梦还应屡到来’,所指皆所植花卉耳,而诬公于乐籍有所属意,不根甚矣。”
李觉得那首诗其实指的是范仲淹所建庆朔堂中的手种之花,这个花指的是植物,而不是代指花季少女。清人陈焯在《宋元诗会》中也坚持这个观点,认为范仲淹那首诗中写的是真花,而不是花般的美女。清代扬州藏书家马曰璐在跟厉鹗同编《宋诗纪事》时也说:“按范公诗,自怀庆朔堂栽花作,读四和诗,可以辨《西溪丛语》眷忆乐籍之诬。并《却扫编》春风为道士名,亦近附会矣。”
范仲淹墓
看来他们都是坚决要维护范仲淹的完美形象,所以可被称为视此事为真的反对派。但是支持派却认为没必要非要把范仲淹纯正化,比如《吹剑录》中俞文豹的一段议论:“王衍曰:‘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以范公而不能免。慧远曰:‘顺境如磁石,遇针不觉合为一处。无情之物尚尔,况我终日在情里做活计邪?’张衡作《定情赋》,蔡邕作《静情赋》,渊明作《闲情赋》,盖尤物能移人,情荡则难反,故防闲之。”
我觉得俞的这段话说的倒较公允,人是有情感的动物,虽然范仲淹在历史上做出了那么大的贡献,但这并不等于说他是个没有感情的人。王瑞来在《天地间气——范仲淹研究》一书中,引用了范写给朋友魏介的一首诗《同年魏介之会上作》:
寒苦同登甲乙科,天涯相对合如何。
心存阙下还忧畏,身在樽前且笑歌。
闲上碧江游画鹢,醉留红袖舞鸣鼍。
与君今日真良会,自信粗官乐事多。
而后王瑞来评价此诗说:“这首诗形象地描写了宴游的场面。其中‘醉留红袖’则显示了有歌伎在场。”以此来说明范仲淹并非不食人间烟火,而后王瑞来在书中举出了范仲淹所写的两首词:
其一《苏幕遮·怀旧》: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其二《御街行》:
纷纷坠叶飘香砌,夜寂静,寒声碎。真珠帘卷玉楼空,天淡银河垂地。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
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残灯明灭枕头欹,谙尽孤眠滋味。都来此事,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
范仲淹在这两首词中大谈芳草以及相思泪,这也是他重感情的一种直接表达。清许昂霄在《词综偶评》中说范词中的“酒入愁肠”是“铁石心肠人,亦作此消魂语”。
范仲淹长子之墓
范仲淹的这两首词在后世流传甚广,尤其《怀旧》的起首一句——“碧云天,黄叶地”,这一句的出名是因为王实甫在《西厢记》中将其化用在《长亭送别》一折中,而后使得该词成为了千古绝唱。邹祗谟在《远志斋词衷》给予了《苏幕遮》这样的评价:“前段多入丽语,后段纯写柔情,遂成绝唱。”
看来,范仲淹在柔情方面其实不输于任何古人。关于《御街行》,钱锺书在《宋诗记事·序》中也注意到了范仲淹是写情诗的高手:“宋人在恋爱生活里的悲欢离合不反映在他们的诗里,而常常出现在他们的词里。如范仲淹的诗里一字不涉及儿女私情,而他的《御街行》词就有‘残灯明灭枕头欹……’这样悱恻缠绵的情调,措词婉约,胜过李清照《一剪梅》词‘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静静的墓园
范仲淹的词作,就社会知名度而言,似乎以《渔家傲》最为人们所熟知: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对于这首词,后世也同样有着很高的评价,比如贺裳在《邹水轩词筌》中说:“按宋以小词为乐府,被之管弦,往往传于宫掖。范词如‘长烟落日孤城闭’‘羌管悠悠霜满地’‘将军白发征夫泪’,令‘绿树碧檐相掩映,无人知道外边寒’者听之,知边庭之苦如是,庶有所警触。此深得《采薇》《出车》、‘杨柳’‘雨雪’之意。”
专家们觉得范仲淹诗中写得最好的一首,应当是《野色》:
非烟亦非雾,幂幂映楼台。
白鸟忽点破,夕阳还照开。
肯随芳草歇,疑逐远帆来。
谁谓山公意,登高醉始回。
陈衍在《宋诗精华录》上赞誉该诗“有神无迹”,梅尧臣给出的评语则是:“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