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文章阅读
白居易仕途之路的“过山车”是在江州。然而,主要原因除了白居易上书直言“彻查武元衡被杀一案”外,还被朝中小人污蔑称,母亲去世期间曾写有艳诗《赏花》、《新井》等。
其实,《新井》也就是《井底引银瓶》,这是白居易写给年轻女子的诗,其目的在这首诗的题记中就言明了,就是“止淫奔也”,意思是劝说年轻女子不要“将身轻许人”。而并非朝中小人所想,纯粹是鸡蛋挑骨头。
白居易为什么这样说呢,他在诗中这样写到:“聘则为妻奔是妾”。这一句给我们道破了唐朝当时的婚姻制度,也就是平常我们时常议论的古代“一夫多妻制”,那么唐朝的婚姻制度究竟是怎么样呢?真的存在“一夫多妻”呢?下面,我们一起来探究唐朝妻妾制度的真实面目。
01 娶妻与纳妾,我国古代特色的“婚姻文化”
妾这个字呢,来源历史悠久,属于汉字中的会意字,从䇂,从女。䇂(qiān)字呢,是远古的甲骨文字形,象征着古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的意思,下面是“女”字,二者合为一体则表示有罪的女子。
可以说,从我们老祖宗一开始造字,妾作为特殊女性所指,就赋予了低人一等的身份。
自我国周代开始,贵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yìng)。媵呢,在陪嫁之后,往往会成为侧室,地位要比妾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后来媵和妾也不再区分的那么仔细,统称为妾了。
妾为什么叫“纳妾”呢?其实,“妾”字从造字一开始,就是指一种处于半自由状态的女人,但是她呢,又出身于良民家庭,是由购买而成为夫家的成员,这种行为被称之为"纳妾",并且“纳妾”呢,无须经过正式的程序。
我国儒家十三经之《礼记·内则》上说:“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所谓“聘则为妻”呢,也就是说妻要经过正式而烦琐的程序聘娶,这才叫做“娶妻”;而“奔则为妾”呢,也就是白居易诗中所说的,与相好的男人私奔,只能是一生做妾的命。
从以上我们可以得出,妾和夫的关系就是买卖关系,双方并没有“合两姓之好”的亲戚关系。
因此呢,妾呢,注定永远不能升到妻的地位,所以才有“宁为贫妇,不为富妾”的说法。因为穷人是没有资格纳妾的,只能是和我们现在一样,过着“一夫一妻”的日子。汉代蔡邕所著的《独断》中曾说,“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以及“庶人一夫一妇”等。其中最后一句则说明普通人家的男子是不能讨小老婆的。
而到了唐朝,妻妾之分就更加明显了。《唐律》规定:“妻者,齐也秦晋为匹。妾通卖买,等数相悬。”意思是说,妻子的地位和丈夫一样,而妾却可以随意买卖,与妻的地位相比,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同时,《唐律》还对妾的身份作了明确规定:“妾者,娶良人为之。”只有良人出身的女子,才有可能被纳之为妾。
其实还不仅仅这样,就算当了妾,仍然也没有转为妻的资格。唐律还规定:“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就是说,男人要以妾为妻者,是要接受为期一年半刑罚的,而且最终还要回归于妻妾分明的尺度。
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看出妻的重要性,并且必须是“一夫一妻”,这也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伦理传统。
因此,诸多评论者言,我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是没有历史依据的。
妾并不是合法的配偶,虽说在数量上,汉代就有了限制,可是正因为妾的买卖自由以及“不确定性”因素,后来男人纳妾也放任起来,下文我们也会提到,暂不多叙。
综上所述,在我国古代关于妻妾制度最恰当的说法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02 妻妾制度也是我国古代封建礼教下的“优生优育”
不管是“一妻”还是“多妾”,她们都是受到“一夫”支配着,她们的首要任务是为了传承香火和传宗接代,那些所谓的感情与爱情都不是重要的。
在古代因为“一妻”的重要性,也称之为嫡妻,嫡妻所生的孩子,是为“嫡系”;其他妾所生的孩子,是为“庶出”。
虽然受封建宗法制度的影响,人为地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现象,但更体现了男权主义的基因传承。
古代妻子都是名媒正娶的,并且要和男方“门当户对”,不管二人之间有没有感情,父母都是一手包办的。
为何?这就是我国自古流传的一句话所言,“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古代的士人贵族都认为自己有“骄傲的男性基因”,都希望自己的家族绵续万载,只有“门当户对”的女性基因加之糅合,才能实现自己所愿所想。
而关键是“一夫”所主导,妻呢,则是生儿育女的工具。延续香火要靠男丁,妻生养不出来呢,我们的妾就粉墨上场了。
比如前期热播的电视剧《大清盐商》,汪朝宗的妻子也是很开明的,劝汪朝宗纳艺人名伶婉儿为妾,以解决后继无人问题。
所以说,我国古代妻妾制度不单单是男性方面简简单单的生理需求,其实深层次里是精英阶层(富人以及士大夫)通过妻妾制度剥夺了社会底层(穷人)的交配权和生育权,从而确保精英阶层的后代能够最大限度的延续下来,而断绝了社会底层人民延续后代的权利。剥夺社会底层的生育权,就能确保优等人群取代劣等人群从而控制社会发展。
而所谓古代的“优生优育”没有保全任何一个朝代的衰落更迭,妻妾制度虽说民国时期被废止,而真正禁止则是在新中国建立后,“婚恋自由、一夫一妻”才获得了新生。
03 大唐男子“未婚”现象与“蓄妓”之风的兴起
古代妻妾制度的兴起,尤其是在唐代,可说是奇葩凸显,在我国历史上留下了很多有趣而可笑的谈资。
我们先说说大唐男子的“未婚”现象吧。
妻妾之别呢,我们上文已经作了阐述。还有一点,比较好笑。就是男人即便纳了妾并且生儿育女,在律法上的婚配状态仍然是未婚。这种情形在唐代可谓是屡见不鲜。
这里头有什么门道呢?其中《唐律》规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进一步说明:“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巳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违者杖一百。”啥意思呢?就是说如果长辈不在身边,无人主婚,那么男子自行娶妻呢,唐朝法律是予以承认的;如果有长辈主婚,男子却自行娶妻,则将被杖责一百。
曾任左清道率府兵曹参军的崔洧(wěi )就是这么“未婚”的一位。左清道呢,就是太子清道率府,属于昼夜的巡警一类;兵曹参军呢,就是掌管军防以及禁田、猎仪之职的。按说崔洧的官不大不小,但也属于太子府序列,却到死也混了个“终生未娶”的美名。
从崔洧的墓志铭上我们得知,他有个小妾张氏,还生了三个女儿。其实崔洧和张氏是举行过当时所谓的娶妻程序的,他的墓志铭为什么还表述“称其不娶”呢?张氏却一直没有转正呢?
错就错在崔洧和张氏成婚,没有得到征求他父母的同意,他们的婚姻是“非法”的,家族是不会承认的,更有甚者会骂崔洧是“不孝之子”。这就是古代尤其是唐代婚姻制度的一个缩影,也是当时男子一生声誉的可怜之处。
从白居易的诗歌《井底引银瓶》而言,这也是白居易劝解年轻女子不要轻易私奔的初衷所在。私奔了,没有名分,岂不更可悲?
其实不仅是崔洧,知名知姓的大唐将相官僚大有人在。唐朝后期男子的“未婚现象”更是变成了“蓄妓”之风的蔓延,成了大唐少有的畸形风景。
大家都很清楚,人是感情动物,男女同床共枕只为了生儿育女,那如禽兽没有什么两样呢?
比如大清顺治皇帝福临,不恋皇后,痴爱董鄂妃,也双栖双逝,这才是人间最爱的真实表露。为什么呢?爱不是什么门当户对,而是二人之间真爱的勃然。
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唐后期官僚贵族们蓄养家妓日盛成风,其实也是性压抑的突出表现。
白居易也写有“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这样的诗句,并且也更是身体力行的,晚年在自家蓄妓过百,终日娱玩,迷恋不休。到了年老体衰之际,才把“素口蛮腰”两位佳丽放生自由。
这就是人的本性使然。可惜婚姻自由在唐代,那是天方夜谭,更是掘祖之举。
其实,白居易算是顶尖的性情中人,垂老之际还懂得爱怜自己的姬妾,给她们一条重生之路,也是情至义尽了。
更有甚者,为了追逐自己的心上人、目中情人,男女双双如“梁祝”化蝶殉情者,更是令人唏嘘、可叹与同情!唐朝时期欧阳詹与妓女李倩的爱情悲剧故事便是如此。
而欧阳詹何人?其才,也算是中唐才子一流高手。唐德宗贞元八年(公元792年),欧阳詹考试中第,当时称“龙虎榜”,他名列第二名,而我们的大文豪韩愈先生呢,则列第三名;其望呢,他逝世后,好友崔群为其大哭,暝转不止,然崔群何人也,也是白居易的仕途贵人、至交好友。
而这一切,都源于可恶的封建礼教制度。
我们再回读白居易的《井底引银瓶》之余,也是否感觉,白居易是难得的看破当时社会之乖戾的高人吗?
白居易属于官宦家族,少年天慧的他肯定知晓妻妾制度的历史及缘由,可是他在经历世事微澜之后,却能写出《井底引银瓶》那样有悖世道的诗歌,也实属不易。
他在呼唤世间男女之间的平等,他在期盼没有私奔之举的爱情。
更为可贵的是,他始终到老也没忘了,他年少时与湘灵的爱情,即便到了江州,虽有被贬的失落,即便以后他的“闲适”思想也有小成,但是就《井底引银瓶》来说,他在封建伦理方面的突破贡献是大唐才子之中没有的。
感谢白居易,也体谅白居易,不完美而有味道的人生才是最值得怀念、回忆与探讨的一生。
文|鹤鸣甘棠,图|网络采集。
参考文献:
[1]唐律疏议。唐朝长孙无忌等编著。
[2]中国古代婚姻史。陈顾远,商务印书馆。
[3]中国古代的家族与身份。史凤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中国古代婚姻史研究。董家遵,广东人民出版社。
[4]中国古代妻妾制度其实是一种优生优育制度。张宏波,中天华溥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