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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第十六卷│商虫篇第四十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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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第十六卷│商虫篇第四十九(4)

【原文之四】

《神农》、《后稷》藏种之方,煮马屎以汁渍种者,令禾不虫。如或以马屎渍种,其乡部吏鲍焦、陈仲子也。是故《后稷》、《神农》之术用,则其乡吏何免为奸。何则?虫无从生,上无以察也。虫食他草,平事不怪,食五谷叶,乃谓之灾。桂有蠹,桑有蝎,桂中药而桑给蚕,其用亦急,与谷无异。蠹蝎不为怪,独谓虫为灾,不通物类之实,暗于灾变之情也。谷虫曰蛊,蛊若蛾矣。粟米饐热生蛊。夫蛊食粟米不谓之灾,虫食叶苗归之于政。如说虫之家谓粟轻苗重也。

《论衡》第十六卷│商虫篇第四十九(4)
《论衡》第十六卷│商虫篇第四十九(4)

【字词】

1、蠹:(dù)蛀蚀器物的虫子

2、蛊:(gǔ)寄生虫

3、饐:(yì)(食物)腐败发臭

【拙解】

《神农》、《后稷》中记载的收藏种子的方法,是用煮过的马屎水浸泡种子,可使禾苗不生虫。如果某地用马屎水浸泡种子,那里的县乡官吏便是如鲍焦、陈仲子一类的人。所以使用《后稷》、《神农》中的方法,县乡官吏便可免除奸恶之罪了。为何?虫无从产生,君王便无所察。虫吃其他的草,是平常事不以为怪,而食五谷之叶,才可称之为灾。桂树有桂蠹,桑树有桑蠹,桂树可入药而桑叶可喂蚕,其作用亦很重要,与谷物无异。桂桑之树生蠹虫不以为怪,唯独称食谷之虫为灾,这是不懂物类之道,不知灾变之情。谷中之虫叫做蛊,蛊如蛾卵一样。粟米腐臭发热便会生蛊。蛊食粟米不称之为灾,却将虫食禾苗之灾归罪于施政。依说虫之家所言便是认为粟不重要而禾苗重要了。

【小议】

柔弱的蠕虫,凶猛的禽兽,智慧的人类,同在地球上相生相伴,所处的生态链互有交集,各自亦需独特的生存环境。虫食谷与草,人吃谷和肉,于是谷物便成了虫与人共争之食。人有人语,言称虫食谷为灾;虫不言,只顾在短暂的生命周期得以饱腹。粟米之仓偶现蠕虫,人们不以为意;田野现群聚飞蝗,众人惊恐心慌。仓廪之虫无以致害,飞蝗食谷必是重灾。非只夏末秋实的飞蝗可致粮灾,春夏食禾之虫亦可毁田为祸。灾与政是否有关联呢?灾生于自然,而防灾、减灾和救灾的效果却是对政事的真实检验。


王充(公元27年-97年),字仲任,东汉时期思想家,唯物主义者。

《论衡》共三十卷,八十五篇,其中《招致》篇仅存篇目,实存八十四篇,是东汉思想家王充重要的唯物主义著作,展示了一定的唯物主义思想,但也包含了一些重“命”思想。《论衡》的出现,在中华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由于作者身处的时代使其世界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并不影响其著作的历史重要性。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研究和对待历史经典和思想文化的科学态度。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诸子百家各有千秋。品读国学经典,从中汲取有益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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