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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以杨光、杨建、杨宏为首
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在省公安厅的指挥下,哈尔滨市公安局“608”专案组成功打掉哈尔滨市呼兰区以杨光、杨建、杨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现依法查明:该犯罪组织长期盘踞哈尔滨市呼兰等地区,在经营供热、物业、客运、市场等行业期间,大肆组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为害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经济和治安秩序。
为依法彻查该犯罪组织全部罪行,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以下违法犯罪线索:
一、该犯罪组织采取暴力恐吓或软暴力滋扰等手段,逼迫居民交纳热费,物业费等违法犯罪线索。具体方式是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成立收费组,对不愿交费的居民实施踹门砸门、砸窗玻璃、堵门锁眼、喷油漆、抹粪便、强拆水箱等行为。
二、该犯罪组织在经营呼兰区中心市场、双来早市、千秋市场期间,占道经营,擅自定价,越界收费等违法犯罪线索。具体方式是指使雇佣人员,对不愿交费的摊位业户实施打骂恐吓,损毁商品或经营工具等行为。
三、该犯罪组织在经营客运线路中,抢夺客源、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线索。具体方式是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成立巡线队,冒充运管稽查人员,实施拦截、扣押、打砸线路上其他营运车辆、打骂司机等行为。
四、该犯罪组织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上述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后,公安机关依据龙江省《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和《关于保护黑恶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视情对举报人予以最高20万元奖励,并依法保护其人身安全。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院、公安部7月24日联合颁布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该犯罪组织在逃人员和其他参与人员在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参与犯罪组织暴力收费、客运巡线、寻衅滋事等行为的一般涉案人员,如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将依法从宽处理。其中检举揭发重大犯罪线索、提供逃犯线索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此通告
联系人及电话:郭警官 17303656017
举报电子邮箱:17303656017@189.cn
举报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红星街9号
市公安局转608专案组
哈尔滨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8日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抓获李洪喜、李林山、钟城等人,上述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2015年李洪喜、李林山、钟城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肆意侵害群众合法利益。
现公安机关发布通告,公开征集李洪喜、李林山、钟城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线索。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线索核查属实的将根据《哈尔滨市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之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如发现诬告、陷害、伪证等情况,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敦促参与李洪喜、李林山、钟城等人违法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对检举揭发人员及其家属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对故意窝藏、包庇、协助涉案人员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联系人:
许警官13359999717
王警官13766803303
来信请寄: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346号(道外分局刑侦二大队一中队)
哈尔滨警方关于征集马宝太、马宝全、马东胜
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马宝太、马宝全、马东胜、朱宏玉、张玉春(绰号“大鼻子”)、曹勇、刘万君(绰号“八千”)、孟凡福(绰号“孟老五”)、孔伟东、姚元生(绰号“姚门子”,“姚二胖”)、李广、代春明等人现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为全面彻查被征集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马宝太、马宝全、马东胜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上述被征集人涉及抢夺强占煤矿资源、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插手民间纠纷、操控经营“黄、毒、赌”、强买强卖、虚开发票、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曾受到过其不法行为侵害的单位、受害人、知情人、目击证人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提供线索证据,配合案件调查、依法维护权益。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公安机关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凡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的以及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对经查证属实、有价值的线索,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陈警官:15645158721
徐警官:15645158720
俞警官:16520150786
举报电子邮箱:hrbshb630@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291号扫黑办,俞警官收。
哈尔滨市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编辑:郭丽颖
审核:雷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