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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近期对中共浦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浦城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科级干部、部门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部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四个落实”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情况,对巡视、审计、督查、党建体检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了解县委巡察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邮政信箱、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1.县委交叉巡察组组长:张国鼎
副组长:李书龙、陈彩珍
联络员:叶芳军
举报电话:18960632082(受理时间8:00—20:00)
2.巡察期间设立邮政信箱、举报箱
邮政信箱:浦城县23号邮政信箱(浦城县干部招待所内)
举报箱设置地点:浦城县干部招待所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浦城县委巡察办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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