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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黄进华
严嵩
俗话说得好:“伴君如伴虎。”其实,在皇权国家体制下,做个臣子本来就不容易,要做个奸臣更得有“两下子”。一提起严嵩,大家都知道他是明朝的大奸臣,但让许多人大跌眼镜的是:严嵩还是一位挺有才气的诗人。
老实说,严嵩也算是一个“正经八百”的诗人,他的诗写得呱呱叫。在《万历野获编》里,明朝人沈德符是这么记载的:
“严分宜(指严嵩)自为史官,即引疾归卧数年,读书赋诗,其集名《钤山堂稿》。诗皆清利,作钱刘调,五言尤为长城,盖李长沙流亚,特古乐府不逮之耳。……故风流宰相,非伏猎弄獐之比,独晚途狂谬取败耳。”
至于严嵩名下的《钤山堂集》,《四库总目提要》的评价也很高——“在流辈中乃独为迥出”。这本诗集,能够在大清朝的皇家典籍中获得如此高的评价,可见它确实有其“不俗”之处。
严嵩(1480~1567年),字惟中,一字介溪,江西分宜人。早年,严嵩曾在老家钤山面壁十年,苦读诗书。等他在文学上小有名气后,也就“文而优则仕”,受到朝廷的器重,“进侍讲,署南京翰林院事,召为国子祭酒”。一个读书人,十年寒窗,悬梁刺股,能熬到国子监首脑这么高的位置上,也算是当时学术界、文化界“大师”级的人物了。在皇权社会里,想当个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你有钱有势、有关系、有门子就行。但是,要想在翰林院混日子,肚子里只有《三字经》、《百家姓》,或者是英文ABC之类,恐怕还是不够格的。从这一点来看,严嵩尽管是一个大坏蛋,他的文学成就还是“货真价实”的。
过了几年,朝廷准备重修《宋史》,又命严嵩领衔,“以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董其事”。说起来,这是一个油水虽然不大,但享有崇高威望的荣誉性差事。看来,严嵩当时因文望和人望确实是“众望所归”,朝廷才会把这么重要的差事交给他。在皇权社会里,凡是能够被专制帝王相中,认为有资格主持修正史的文人,大都属于“文坛泰斗”,例如宋代的欧阳修、司马光,当然更不用说清朝的纪晓岚了。不过,因为严嵩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大奸臣、大贪官,在后人的咒骂声中,他这方面的“清誉”都被湮没了。
当时,嘉靖皇帝朱厚熜迷信道教,还自封为“灵霄上清统雷元阳妙一飞玄真君”,这种滑稽戏也只有想出家做和尚的梁武帝才能做出来。不过,在皇权社会里,只要是皇帝喜欢的东西,不管好坏,自然会有一批“马屁精”趋之若鹜,蔚然成风。于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文武大臣及词臣入值西苑,供奉青词”,跟着皇帝一起向太上老君顶礼膜拜。所谓“青词”,就是写在青藤纸上打醮祷祝的疏文。严嵩自然不甘人后,加上他善于揣摩,所以他写的“青词”仙风道骨、典雅华彩,朱厚熜看后褒誉有加。有了这块“敲门砖”,严嵩也就一天天发达起来。
不可否认的是,严嵩早年的确是一位“文章高手”,倘若他只是一个大草包,肚子里空空如也,哪还敢跟嘉靖一起谈诗论文?所以,纪昀在主编《四库全书》时,也不忍心将严嵩的诗作一笔勾销,还特地引用了王世贞的一句诗——“孔雀虽有毒,不能掩文章”,表示不能因人废文,将严嵩全盘否定!
下面,我们试着读一首他的七绝:
“山泉野饭聊今夕,金谷铜驼非故时。随缘自有数椽竹,题俭真成一字师。”
倘若没有标明这是严嵩的作品,我们肯定会认为:这是某位甘于清贫的诗人,在远离尘世喧嚣的荒郊野外孤独行吟呢!可是,当我们知道,这是那位穷奢极欲、无恶不作、祸国殃民的大奸臣、大贪官严嵩在那里“装孙子”时,就会觉得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为文和为人的矛盾,严嵩既不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但是,因为严嵩的奸臣名压倒了他的文学名,所以在《明史》中他和他的儿子严世蕃都被打入《奸臣传》;到了后来,在人们的心目中,他的贪官名又压倒了他的奸臣名。
一般来说,小贪如鼠,昼伏夜出,干一些鸡鸣狗盗的事,贪也贪不出多少油水来;大贪可就不同了:他们好比老虎,无所顾忌,可以明火执仗,才能贪出金山、银山。严嵩当政时,放开手脚地疯狂贪污,聚敛了大量钱财,这还不是嘉靖包庇和纵容的结果!正因为有皇帝的支持,严嵩才能有恃无恐,严世蕃才敢胡作非为。在皇权社会里,一旦进入权力场,文人们就会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是死守清高,做一个才华出众的文人呢?还是做一个权力更大的官僚,好捞到更多的油水呢?不用说,严嵩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特别是在嘉靖十八年(1539年)以后,嘉靖就经常“怠工”——不上朝了,连皇帝最起码的本职工作也不愿干了,这就给严嵩父子提供了更大的贪污空间。于是,严嵩在皇宫里面将嘉靖哄得团团转,严世蕃则在外边大肆搂钱!
起初,严嵩是以文才邀宠于嘉靖,才得以飞黄腾达。他最后的失败,也是因为晚年文思日退,做不出多少令皇帝高兴的文章来,才失去圣眷的。说实话,一个诗人总有“江郎才尽”的一天,严嵩都七八十岁了,还能写出好的文章来?此外,朝廷里的厮杀,并不亚于西班牙斗牛场上的角力,你不把刀插在牛的身上,牛就会把你顶死,所以,严嵩究竟还能有多少诗情才气,这是大可怀疑的!更何况,为了铲除政敌,严嵩必须恬不知耻地曲意讨好嘉靖,当他一天到晚尽琢磨这些事情时,还能激发多少创作灵感?
朱厚熜
最后,连朱厚熜亲笔草拟的诏书,老迈的严嵩都看不懂了——“语多不可晓”,“所进青词,又多假手他人不能工,以此积失帝欢”。于是,他的末日也就不远了。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严世蕃被“斩于市,籍其家”。不过,嘉靖还是“法外施恩”,给严嵩留了一条性命,削籍为民。过了两年,严嵩又老又病,“寄食墓舍以死”。这个大奸臣、大贪官,就这样永远地被钉在了中国历史的耻辱柱上。
据《明史》记载,严嵩父子被查抄出来“黄金可3万余两,白金200万余两,他珍宝服玩所直又数百万”。以严嵩的贪污记录,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应该没有问题。对于这些财产,嘉靖是这样分配的:“诏悉送太仓,以一半济边饷,一半充内库取用。”也就说,有一半落入了朱厚熜个人的“腰包”,真是“严嵩跌倒,嘉靖吃饱”!
在《二十四史》里,对那些奸佞之辈,如酷吏、奸臣、佞幸、乱贼、阉党等等,无不有分门别类的列传。奇怪的是,惟独没有专门的《贪官列传》,这使我很纳闷:是不是中国历史上没有贪官呢?或者是贪官极少而没有为他们设传的必要?非也!中国皇权社会的贪污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在皇权社会里,从上到下,真可以说是无官不贪(其实,皇帝本人就是“头号贪污犯”)。所以,民间有一句谚语——“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这种现象的真实写照。一个知府竟然能在三年里吞噬这么多的民脂民膏,那老百姓还有活路吗?正因为皇权社会的贪污之风愈演愈烈,泛滥成灾,对史家来说,记不胜记,只好搁笔不记了。
在皇权社会里,如果全都是清官,只有个别贪官,治史者倒有兴趣做一做文章;相反,遍地都是贪官,清官也就成了“珍稀动物”,反倒可以在史书上占有“一席之地”了。所以,在史书里,有良吏、循吏列传,以肯定他们的恪尽职守、清廉方正。
选自《皇权悲剧》黄进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