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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对金庸先生的《鹿鼎记》有不同的看法。不过,这毕竟是他的最后一本武侠小说,而且小说里面的双儿,更是获得所有男士的一致喜欢。
《鹿鼎记》黄晓明版双儿
双儿来自于庄氏家族,而《鹿鼎记》这本书,也是以庄氏家族的这起文字狱为引子而展开全书的。这起文字狱,就是著名的清初“庄廷鑨《明史》案”。
庄廷鑨是浙江湖州庄允诚之子。15岁入选国子监,双眼失明后,受史马迁所说的“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决定发愤著书。
恰巧他的邻居为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老还乡后,写有明史著作及明朝公卿传记,但书未成而卒。朱国祯死后,庄廷鑨从朱后人那买来书稿,延揽江南18位名士参与修订,最后成书《明史辑略》。庄廷鑨的岳父朱佑明也是富商,在顺治十七年(1660年)以庄廷鑨的名义将该书印行于世。
书中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奉明朝为正朔,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及明末建州女真故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耿贼”,称清军入关为“夷寇”等。
该书问世后,许多人都想利用书中违禁之处向庄允诚勒索钱财,但都被压下去了。康熙二年(1663年),归安县县令吴之荣被罢官,想借告发立功,以求官复原职,便将此事报告给杭州将军松魁。庄家通过贿赂免于起诉,吴之荣看到他第一次告密失败便买了该书到京师直接告到司法部门。吴之荣向来怨恨朱佑明,于是乘机嫁祸说庄书中所称“旧史朱氏”指的就是朱佑明。
吴之荣进京,将书中若干内容摘录出来后,上交辅政大臣。鳌拜等人对此很感兴趣,颁旨严究。康熙元年十一月,刑部派官员至湖州调查此案。康熙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刑部将审判结果上报四位辅臣:庄廷鑨虽死,仍刨棺戮尸;庄允诚及廷鑨之兄廷钺、弟侄等十八人皆论死;刻书、买书者以及知事不举的知县、推官连坐。
庄廷鑨
在撰写此书时,庄廷鑨为提高身价,在未征得名士査继佐、陆圻、范骧、吴炎、潘柽章的同意下,将他们的名字私列书上。五人本在被参之列,不料周亮工将事情原委告知范骧,于是藩骧、陆圻、査继佐向官府检举,后虽被牵连,但逃过一劫,并未获罪。而吴炎、潘柽章则已被凌迟处死。此案牵连深广,最终,明史案处死的共70多人,受株连的有200余人。
当时人对该案的印象非常深刻:“擅修国史事发,全处死。连累浙、直二省富宦名家廿户,并害现任宪司官府俱削籍,构成大狱。妇女皆发配满洲,用囚车解北,见闻颇惨。此江南第一巨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