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文章阅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文献选编》(四),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827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文献选编》
原文
犹至楚而北行也。
——《战国策·魏策四》
“南辕北辙”的典故出自《战国策》。故事的大意是:魏王准备攻打邯郸。他的谋士季梁听到了急忙赶去对魏王说:“今天我回来的路上,遇到一个人,正赶着车向北面而去。但是他告诉我:‘我准备去楚国。’我说:‘您打算去楚国,怎么能往北走呢?’他说:‘我的马好。’我说:‘马再好,这也不是去楚国的路啊。’他说:‘我的路费多。’我说:‘即使再路费多,但这不是去楚国的方向啊。’他又说:‘我的车夫善于赶车。’我想和大王说,这几样越好,反而离楚国越远了!如今大王的每一个行动都想建立霸业,每一个行动都想在天下取得威信;然而依仗魏国的强大,军队的精良,而去攻打邯郸,以使土地扩展,名分尊贵,大王这样的行动越多,那么距离大王的事业无疑是越来越远。这不是和那位想到楚国去却向北走的人一样的吗?”
这是季梁为劝阻魏王伐楚而打的一个比方,以上史事,形成成语“北辕适楚”,后来在流传过程中,人们习惯说作“南辕北辙”,后人从这个典故中引申出“南辕北辙“一词,常用来比喻行动和目的正好相反。这也启示我们,无论做什么事,只有首先看准方向,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有利条件;如果方向错了,那么有利条件越多,离原先的目标就越远。
方向是行动的指南,方向一旦错了,付出的努力越多离目标就越远。因此,无论做什么事情,首先要找准方向,确定行动目标,千万不能犯南辕北辙的错误。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一定要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个方向问题,是根本性问题。
习近平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能“南辕北辙”,旨在强调要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