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诗词赏析
▼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
▼
探索新途径,建立新机制,不断提高接受外部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规范性,推动全市两级院检察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长 朱长春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探索新途径,建立新机制,不断提高接受外部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规范性,推动全市两级院检察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强化联络机制,提高接受外部监督的主动性。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络机制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体现“实”,落实创新举措。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固定日期与人大代表集中联络沟通;纳入“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走访并亲自督导检查。
把握“质”,健全制度规定。实现联络工作常态化,制定定期走访代表委员、重大事项报告、征求意见反馈等制度,进一步保障代表知情权。
突出“效”,持续深化落实。为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今年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到我院通过看宣传短片、彩图分析、听书面汇报、介绍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解读大事记等形式,向代表们全面、翔实、生动地汇报了公益诉讼开展情况,表明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诚恳态度,也争取了社会的广泛支持。
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深入落实“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要求,深入加强检务公开,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
科学界定范围,保障全方位公开。建立检务公开机制,制定检务公开清单制度,科学界定检务公开范围。通过办案程序公开、主办检察官身份公开、行政管理事务公开等一系列举措,达到对内各司其职,对外树立司法威信的预期效果。
广泛贴近群众,保障零距离公开。向社会各界推送了“佳木斯检察在线”微信公共账号,推进“互联网+检务”延伸窗口服务,全力打造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告申诉办案区、案件管理服务大厅、视频接访服务等检务工作,开通“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全面拓宽检务公开途径。
提升业务能力,保障无差错公开。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理念,加强全体干警业务水平,增强检务公开能力,保证工作质量。突出以实训带素能,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培训、“捕诉合一”集中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等专题业务培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基层检察机关业务水平,提升基层办案能力。
实化案件监督,提高接受外部监督的规范性。认真落实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加强案件监督的各项要求,有效保障检察权的依法行使,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注重以案释法,明确监督内容,建立办案工作与联络工作相结合制度;注重规范运行,明确监督形式,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相关执法活动和专项检查活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观、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使大家切实体会到检察机关执法的劲头和状态,增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ND -
来源 | 人民监督
编辑 | 建鹏 王红蕾 李阳
审核 | 沈建华 田骁 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