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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这是法家最根本,也是最强烈的治国信念。这种的观点,滥觞于春秋时期的子产。
我们都知道,随着时代的进步,墨守成规者将难以突破困境,甚至无法生存。春秋时期,子产作为积极献身于郑国的政治家,在掌握郑国政权后,他面对时代困境所展现出来的面貌,也符合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历史变化观点。
然而,子产并没有著作传世,因此欲探究子产的思想和实践,所能依据的资料只有春秋时期的一些零星记载。根据这些记载,笔者得出三点结论:第一、子产极力维护郑国的国家利益;第二、子产对于“礼”的形式,有着与众不同的看法;第三、子产的“铸刑书”一事,对后代法家的发展有巨大的影响。
从这三点,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子产秉持着一种“进化”的历史观点。那么,笔者就来剖析一下这三个结论。
郑国的国风民情
欲了解子产的思想和实践,应当先了解当时郑国的国风民情。春秋时期,郑国“国人”的势力抬头,他们在郑国政治方面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其中的商人,他们逐渐能够以财富左右郑国的政治局势。
那么,为什么郑国的商业如此发达?笔者认为,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郑国的自然环境恶劣。郑国先天环境多“山林之地”,可谓“土狭而险,山居谷汲”。正因农耕之地不足,所以无法开展大规模的农业活动,只能另辟蹊径。
二、郑国的地理位置较好。郑国北接晋,南邻楚,西通周、秦,东有鲁、宋、齐。这样优越的位置,给郑国的商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由此可见,当时的郑国是一个商业形态的国家,其国内商人势力很强。我们很熟悉的“弦高犒师”,就发生在郑国,这证明了商人在郑国掌握着一部分的话语权,且势力庞大。从郑桓公受封之后,单独与商人盟誓“共处之”,也可以看出郑国君主对商人的重视程度。
我们都知道,商业的迅猛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其弊端就在于——商业社会结构较为复杂,而且统治者无法凭主观意志使商人全面平服。
那么,究竟该如何“以简御繁”?怎样才能妥善地处理这些社会关系?这就成了郑国执政者亟待解决的难题。
子产积极维护国家利益
子产的政治思想和实践,可以说是一种“国家至上主义”。对他而言,国家主权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在春秋时期,倘若一个诸侯国的主权长期受到侵害,那么这个诸侯国就不能被称为是一个自主的国家。也就是说,内政能否自主,是国家主权的重要衡量标准。
子产是一位极其重视国家利益的执政者,他把“国家至上主义”作为对抗强国欺凌的一项利器。众所周知,先于子产的管仲,曾为了“霸天下”而建议齐桓公“三其国五其鄙”,子产执政时也使郑国“庐井有伍”。由此可见,哪怕郑国国力微小,他仍有“有备无患”的觉悟。
我们都知道,子产执政时,郑国无力对外开战,也就是说,子产无法拥有“武功”。那么,子产对内有何“文德”呢?
司马迁评价子产:“为人仁爱人,事君忠厚”。笔者认为,子产“仁爱人”的表现,是他作为执政者,对郑国人民的要求有一定程度的让步。
正所谓“天下有道,庶人不议”,从子产不毁乡校的事情就可以看出他的“仁”。当郑国人民在乡校议政、然明建议毁乡校时,子产不仅接受了“庶人议政”的事实,还给予了郑国人民理论上的依据——“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也正因如此,此事被传为了“千古美谈”。
子产一直保留着乡校,把它作为了解民意、知晓民心的重要渠道。他集思广益,并以民众的好恶、褒贬为镜,有针对性地调整国家的大政方针,纠正自己的言行举止。
笔者认为,子产之所以对百姓让步而不废乡校,是因为他担心“犯众怒”的后果,也就是说,他是为了“小决使道”和“闻而药之”。然而,子产的执政看似开明,但如果人民的意志与国家的利益相抵触,他捍卫国家利益的态度仍然是坚决的。由子产“作丘赋”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子产为增加国库收入,而“作丘赋”,此举加重了郑国人民的税赋负担。可想而知,郑国人民当然不会高兴。
面对郑国人民的毁谤,子产的态度是坚定的,他贯彻了自己既定的政策,丝毫没有让步。我们都知道,子产之所以“作丘赋”,乃是由于晋、楚两国索取无度,给郑国的经济造成了极大的压力。然而,大多数郑国人民并没有看到这一点,所以“作丘赋”的政策自然造成了他们的“反弹”。其实仔细想想,就会明白“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的道理。也就是说,如果此举是有利于国家的,那么国民就不应该计较个人的得失。
对子产来说,国家求生存的长远利益不容丝毫妥协,所以此时不能纵容郑国人民,如若不然,郑国就要灭亡了。
纵观子产的一生,他用心良苦,却经常处于两难的境地。他既要强调国家的利益,又不能忽略人民的利益。正因如此,他对然明的“视民如子”大家赞赏,又批评陈国“不抚其民”、将会导致亡国。
然而,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譬如子产“作丘赋”事件,究竟要如何避免或缓和这样的冲突呢?对于这个问题,似乎没有具体的文献可以解答。但值得注意的是,起初子产执政时,郑国人民都抱怨他,还批评他“取我衣冠、取我田畴”;当子产执政三年后,郑国人民却感激子产,他们唱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
由此可见,对郑国人民短暂的不利,却对郑国长远的发展大为有利。子产的举措得到了时间的验证,使郑国人民蒙受其利。
子产死时,“郑人皆哭泣,悲之如亡亲戚”。从这种情况来看,至少可以推测出子产“作丘赋”之举,似乎得到了郑国人民一定程度的肯定。
子产重视“礼”的实质
我们都知道,“德”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德”的具体形式,就是“礼”。
在笔者眼中,早于子产的管仲要求齐桓公“尊王”,其实就是要他恪守对天子的“礼”。从管仲到子产,春秋的局面已经从齐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变成各诸侯国夺话语权的局面,此时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国的利益便是来自于对小国的蚕食与剥削。由此可见,“德”与“礼”,已经不再是大国对待小国的态度了,然而,对于小国而言,“德”与“礼”,却是其得以生存的理论根据与“护身符”。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子产以“德”与“礼”来牵制和敷衍大国;另一方面,子产要求大国应对郑国有“礼”。这两点,由子产婉言相劝范宣子停止“重币”一事,和他到晋国“尽坏其馆之垣”一事,就可以得到证明。
而子产在郑国国内对“礼”的具体运用,就是他对国内诸大夫进行了一系列的约束。管仲曾经以“礼”尊周天子,而子产却是以“礼”尊郑君。至于他后来弃“礼”而“铸刑书”,实质上也是对大夫权力进一步削弱。
子产“铸刑书”
子产一生最特殊的作为,就是“铸刑书”一事。他虽然推行了这个措施,但其理论的建立,并不是由他完成的,而是后来战国的韩非子。
由于“铸刑书”是件划时代的大事,也是对传统“礼”的一种挑战和否定,因此引起了贵族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对。
其中,最激烈的反对呼声,来自于“古之遗直”叔向。众所周知,叔向崇尚“礼治”,他面对“铸刑书”一事,自然会从“礼”的立场发言。大胆分析叔向的心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叔向眼中,“法”是掌握在贵族手中的刑律,这也是国家的“秘密档案”,而子产却想要把它公之于众!如果人民知道了法律的具体内容,那么将会依法与上位者争论不休,如此一来,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就荡然无存了,“礼”也会跟着消亡,这还了得!
从叔向警告子产的话——“国将亡,必多制”、“郑其败乎”,就可以看出这一点。然而,子产却坦言“吾以救世也”。
何其无奈!
笔者认为,子产“铸刑书”之举,固然对旧贵族不利,但这却是必须要做的。如若不然,将再也无法维持郑国的秩序了。
子产的举动,就是一颗“强效救心丸”。他强迫着“千疮百孔”的郑国服下了这颗“猛药”。
遗憾的是,子产“铸刑书”所规定的刑罚,其具体内容现今已不得而知。但从子产的治国理念中,可以知晓其已有法家的倾向了,这也正是新时代法家思想即将产生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