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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张居正传》记载: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明代著名政治家、改革家。 他是湖广江陵(今湖北荆州)人,所以又称张江陵。史载,张居正在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得中进士,被选翰林院庶吉士,因才能出众得到权相徐阶的器重,逐渐发迹,隆庆元年(1567年)任东阁大学士兼吏部左侍郎。隆庆时与高拱并列宰辅,为建极殿大学士、吏部尚书。万历帝继位之初,他联合权宦冯保驱逐高拱,代为首辅。彼时明神宗(万历)朱翊钧年幼,不能打理政事,一切朝政大事均由首辅张居正主持裁决,前后当国主政十年,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因卓著的历史功绩而被史家赞誉为“宰相之杰” 。
张居正在世时位高权重,声誉亨隆,但死后不久即被宦官张诚以及一批守旧官僚所抹黑、攻讦,被万历清算抄家;直到天启年间才得以平反昭雪并恢复名誉。张居正是万历 “帝师” ,后世有人称其为“大明一哥”,主要著作有《张太岳集》、《帝鉴图说》、《书经直解》等。
示信于天下
张居正改革,是在明朝统治机构近乎分崩离析,财政濒于破产的不堪局面下,由其倡导并自上而下发动的一场“挽狂澜于既倒” 的改良运动。这场改革被统称为“一条鞭法”,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规模最宏大的一次改革运动 。张居正的十年改革由政治开端,继而推向经济,目的是强国富民,取得了显著之成效。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经验是,以法治为准绳,以法治政,示大信于天下,使改革得到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封建社会的改革,都是自上而下发起的改良运动,首先必须要求上层集权,事权归一,如果朝廷对各级官僚机构没有控制力,改革就是一纸空文。李悝、商鞅、王安石等人发起的历次变法运动,莫不从夯实朝廷集权入手。明王朝自万历以前,纲纪废弛,政多分更,令出多门,任何美好的新政都不可能付诸实施。张居正乃登高望远之人,他早已清醒的看到这点,于是提出“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 的施政方针,以提高各级官员执行力和行政效率,还特地将“尊主权”定为“方今急务”。所谓的“尊主权”并非表面上的忠于皇帝,它强调发挥政府职能,按张居正的思路就是“一方之本在抚按,天下之本在政府......一切以尊主 、庇民、振举颓废为务 ”。张居正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 。意思是将尊朝廷和执法、变法连为一体。
张居正改革的要旨是以伸张法纪为第一要点,以整饬政府机构,夯实统治秩序。
最值得称道的是,他把不法权贵视作“权蝎”,认为这些享有特权的食利者才是祸国殃民的心腹大患,因此一开始就以打击权贵为“励精之始”,提出“锄强戳凶,剔奸厘弊”之主张。把改革的第一把火烧向统治阶层内部的种种不法现象,以打击最腐朽、最黑暗的权贵势力,比起一般的封建官僚,“九头鸟”张居正明显的胆略过人,才高一等。不打则已,一打必中核心,否则就是皮毛而已。他认为,不如此不能取大信于天下 。
严厉打击不法权贵
有明一代,除朱元璋洪武时期外,不法权贵横行一方由来已久,黑恶势力盘根错节,无人敢惹,有没有胆量对这些横行不法的权贵加以严惩,是能不能以法理政,取信于天下苍生的严峻考验。敢不敢对他们绳之以法,动他们的“奶酪”,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与否。《明史》记载,在张居正主政前夕,即已面临他少年时代的恩人、封地在江陵的辽王称霸乡里、鱼肉百姓一案,地方官畏惧宗藩势力,对于辽王作恶多端的罪行不敢如实上报,张居正得知后立刻将地方官革职,还顶着“谋产害友” 的骂名,毅然上书弹劾并废黜了辽王,铲除了江陵一霸。
史载,改革刚刚启动,彼时最具权势的大宦官冯保之侄殴打无辜平民触犯律法,此事引发广泛关注,因为张居正能当上首辅主要是得到了冯保的力挺, 正是他俩合谋才逐走了权相高拱。然而,这事似乎难不倒执法刚猛的张居正,他毫不犹豫的将冯保侄儿革职,杖责四十,并通告冯保严厉管教,伸张了法纪。据记载,他还依法严惩了孔子后裔衍圣公,法办黔国公,用强有力的措施限制皇亲贵戚擅权枉法,他在通告中一再强调“所在强宗豪民,敢有(阻)挠(变)法者,严惩不贷” 。
将抨击不法权贵与革除积弊连在一起,从规章制度上堵住漏洞,是张居正改革最成功的一举。他还改革了驿站制度,严禁官员利用驿站公器私用、敲诈勒索、捕人诬盗。张居正决心从此入手,大举裁撤,革除多年积弊,使人民增强获得感,得到实惠,这是改革取信于民,得到广大百姓信任并拥护的重要保证。
一条鞭法
张居正推行并实施的经济改革被史家称作“一条鞭法”,所谓的一条鞭法改革大体有以下内容:
丈量土地,扩大税赋征收面,使税负相对平均,使一些不法权贵、豪强地主无法随意隐瞒土地,偷税逃税;统一赋役,限制滥加苛役,随意摊派,使税赋趋于稳定,百姓只需根据规定缴纳一种(固定)税;计亩征银,由官府统一征解,使征收办法更正规、更完备。根据土地多寡征税,土地多的多缴,保证了朝廷有稳定的税源。
史载,一条鞭法实施后,税收由户丁负担的部分大为减少,摊派到田亩的部分增加,由国家增派的徭役主要落到了土地所有人的身上,初步具备了摊丁入亩的性质。
考成法
张居正称得上是高瞻远瞩、雄才大略的政治家、改革家,他对明王朝所面临的危机有深刻的认知。他在《论时政疏》 中大胆抨击宗室骄恣、庶政旷废、吏治因循、边备未修、财用大匮等五大弊病。他对症施药,提出“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六大对策,力倡改革。
基于上述看法,张居正决定从整顿吏治开始。《明史》记载,万历元年(1573)十一月,张居正上疏请求实行“考成法”,以明确各级官员的职能。具体步骤为:由吏部通过询事考言,以言核事,以事核效,作为评定官员勤懒的依据,定期考勤,不定期考核,奖勤罚懒,以一套严密的监察制度(察举制) 防范官员玩忽职守、不作为或滥作为的现象。张居正久历宦海,对大明官僚系统的弊端有非常深刻的了解。他以六科挟制六部,再以内阁掣肘六科。从内阁到六科,从六科到各级衙门,相互监督,层层考核 ,做到心中有数。“考成法”实施后,改变了以往办事效率低下 、“上之督之者虽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 ”的拖沓现象。实行考成法后,提高了各级部门的办事效率,而且职责、赏罚分明,从而使朝廷发布的政令得以迅速执行,“虽万里外,朝令而夕奉行”。
张居正整饬吏治的终极目标是“富国强兵”,在这点上,他和北宋王安石也算英雄所见略同,这条主线贯穿了他改革的始终,他力推考成法,最大的收获也在于此。
史载,万历四年(1577),山东有17位地方官、河南有两名官员因征收赋税不足而遭革职处分。考成法以此为标准实行奖惩,害怕被处分的各级官员不敢懈怠,竭尽全力完成税粮征收、缴纳。由于各级官员努力,终于改变了拖欠税粮的积弊,使大明国库日益充裕。明史专家黄仁宇先生说:万历五年户部统计全国的钱粮岁入达四百三十五万余两,比隆庆时增长了74% 。财政收支相抵,尚结余八十五万余两,扭转了明廷长期财政亏虚的颓势。万历九年四月,张居正曾总结说 :“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可见,考成法虽是政治改革,但它对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起了很大作用。和“一条鞭法”相辅相成,互为呼应。
变法强壮大明,居功至伟,反遭万历清算
张居正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明王朝的实力,初步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明军在“万历三大征” 中均大获全胜:击败了侵朝日军;击退了安南(越南)入侵、平定了播州土司杨应龙之乱;平定了宁夏蒙古豪酋哱拜发动的叛乱 。
但因为时代的局限性,在变法实施过程中,一条鞭法逐渐变形,最终虽革除积弊但又产生了新的弊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变法没有产生新的利益,却摊薄了旧有利益,遂引发大部分豪强地主的不满与抵触。
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去世。万历下诏罢朝数日以示哀悼,追赠上柱国的荣衔,赐谥文忠公,并派朝中要员护送其灵柩归葬江陵。不久,万历在亲信宦官张诚的撺掇下,查抄了张居正的政治盟友冯保,将其逐出宫去,抄没其家。这次抄家,共得金银一百余万、珍玩珠宝无数,万历遂尝到了抄家的甜头。
查抄冯保后,万历受贪欲的驱使,决心将目标对准恩师张居正,一方面树立自己的权威,达到总揽朝纲的目的;另一方面,张居正当了十年首辅,家里一定财货丰盈,查他可以敛财。万历十一年(1583)三月,万历帝下令削夺张居正上柱国、太师的荣誉职衔,接着又追夺文忠公谥号,将他的两个儿子礼部主事张敬修、从事张懋修革职拿问。钦差还未到,荆州知府和江陵知县已经将张家所有人拘押起来,关在一所空房内严加看管。钦差到后,张家有十余口男女老幼已经活活饿死。查抄的结果是,得金万余两,银十几万两,算不得啥巨富,比想象的差之千里。在这场查抄、清算闹剧中,张家长子张敬修熬刑不住,自缢身亡,张懋修两次自杀未遂,惨状令朝野震惊。申时行等六部大臣上疏请求从宽处理,万历这才罢手,下诏留空宅一所、十亩田地,以赡养张居正的老母。
在经过两年的清算报复后,万历帝似乎终于彻底拂去了张居正、冯保擅权揽政在他心理上投下的巨大阴影,也全面控制了朝政大权,成了一个名副其实、一言九鼎的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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