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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临沂12月1日讯(记者 戴威 林溪)
28岁,这个年龄似乎跟癌症离的很远。然而,蒙阴县的28岁女孩张倩倩,却罹患肺癌。正值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却突然听到如此噩耗,这完全打破了她的人生规划。
2017年10月份,年仅28岁的张倩倩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并且已经扩散至淋巴。刚开始的时候,她也不相信自己年纪轻轻就患上了肺癌。
随着时间的推移,从最开始的不相信,张倩倩逐渐接受了这个现实。平静下来后,她决定利用自己有限的时间去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捐献器官。“我希望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后,可以把我身体有用的器官捐献。看到有很多人,因为器官的原因找不到器官,所以看到挺难过的。我就考虑能让更多的家庭圆满一些,好一些吧。”
由于家庭困难,张倩倩从3岁起就寄养在养父家里。她的亲生父亲不久前刚刚去世,如今只有亲生母亲和两位姐妹。养父身体不好,需要常年吃药,他微薄的收入连自己的医药费都负担不起。
懂事的倩倩从十几岁就外出打工,帮养父分担压力。眼看着生活逐步走上了正轨,却突然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她的人生计划被彻底打乱了。如今的倩倩,出门就要戴口罩,想要生活下去,她必须靠昂贵的药物来维持生命。一瓶药5万多块钱,仅仅够吃一个月。对于她这样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什么时候药吃完了,钱也没有了,她就只能倒计时了。
现在,张倩倩想要捐献器官的事情只有养父和妹妹知道,他们支持倩倩的决定。但是,因为母亲身体不好,她还不敢把这件事情告诉她。那么,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张倩倩能否捐献器官呢?第二天上午,张倩倩带着她的捐献声明书来到了蒙阴县红十字会。
蒙阴县红十字会业务科的工作人员告诉倩倩,要捐献器官,必须至少两位执行人到场一起签字。而其中一位必须是她的亲生母亲。而除了要做母亲的思想工作,还有一个问题摆在眼前——倩倩患有肺癌,并已经转移至淋巴,这样的身体状况还适合捐献器官吗?蒙阴县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对这个问题向专家进行了咨询,并确定倩倩可以捐献眼角膜。而下一步张倩倩要做的事情就是回家说服自己的母亲。
倩倩的母亲至今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她始终觉得女儿的病能治好。经过倩倩长达一个小时的劝解,母亲终于同意了倩倩器官捐献的意愿。当天中午,倩倩带着母亲和养父一起来到了蒙阴县红十字会。在母亲和养父的支持下,他们最终签定了《捐献承诺书》。倩倩终于拿到了这张《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证书》,完成了她捐献器官的愿望。
目前,在蒙阴县红十字会登记遗体捐献志愿的,只有3例。而成功登记捐献器官的,张倩倩是蒙阴县的第一例。
编后:据统计,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患者数量庞大,现在每年约30万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病人中,仅1万多名幸运者有机会获得器官移植,供需比例为1:30,缺口巨大。而大部分有意愿捐献器官的志愿者都被家属挡在了门外。传统观念无法改变,成为器官捐献的最大障碍。倩倩捐献器官的勇气让我们敬佩,当然,我们也希望奇迹出现,倩倩能够好好地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