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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的克星——侠将公子信陵君(7)
主笔:江湖闲乐生
魏安釐王二十年(公元前257年),秦国围困赵国都城邯郸,赵国求救于魏国,魏王却惧怕秦国,不敢出兵救赵。情急之下,信陵君魏无忌听取侯赢之计,借魏王姬妾如姬之手窃得兵符,来到了魏国大将晋鄙驻扎的邺城(今河北临漳县)。在友好融洽的会谈中,信陵君掏出了那块得之不易的兵符交给晋鄙,号称魏王有命,十万大军移交信陵君接管,晋鄙须立即验符交割,回大梁复命。
笑容顿时僵在了晋鄙的脸上,他狐疑的接过兵符,与自己的兵符合在一起,果然严丝合缝,确是真品无误,并非山寨水货。但晋鄙还是不信,并无魏王诏书,仅凭一块兵符,就要他将十万大军交出,这是不是太轻率了?而且晋鄙认为自己并无过错,又多年领兵,军事经验丰富,他想不出魏王为何要突然临阵易帅。
于是晋鄙看着信陵君,慢悠悠的说道:“怎么说我也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威猛大将,你让我交军我就交军,那我的形象不就全毁了?”
呵呵,开玩笑,其实晋鄙说的是:“今吾拥十万之众,屯于境上,国之重任,今单车来代之,似有不妥。吾意再行奏请于大王,方敢交军。”
此言一出,友好融洽的气氛顿时凝固了,晋鄙发现信陵君莫名的轻叹了一口气,然后只觉一股杀气扑面而来,方要拔剑,信陵君身旁的大侠朱亥已从袖中抽出一把四十斤重的大铁锤,飞起一锤砸在晋鄙的脑袋上……
帐中士兵及诸将救之不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晋鄙老将军的头盔连头均被砸成饼状,鲜血与脑浆喷的到处都是,当场吓的全部噤声。
写到这里,我们可以约莫估计一下朱亥的身量。
古人宽袍大袖,经常把东西放在袖子里,所谓“袖里乾坤”,袖子就相当于我们现代人的包包,可以放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放名牌化妆品,朱亥拿把铁锤放在袖子里也不奇怪,但问题是那大铁锤足足有四十斤重,要藏在袖子里不被发觉,朱亥的身高臂长肯定非常恐怖,估计长得跟拳王泰森差不多。
看着这样一个威猛盖世的家伙挥舞一只巨大的铁锤把人砸成肉饼,饶是身经百战的晋鄙属下诸将,也个个被吓得魂不附体,半晌回不过神来。
信陵君走到晋鄙面前,看了看他那惨不忍睹的尸体,几乎再次流出泪来。老将军多年为国征战,尽职尽责,忠心耿耿,威名赫赫,可如今为了合纵大业,却不得不损失掉这位威重宿将,实在可惜!
当然,他的泪水不止为了晋鄙,也为了预定今日便要自杀殉道的侯嬴……
原来,当初侯嬴为信陵君策划好了整个行动以后,便依依不舍的将公子送出城外,并将自己最后的决定告诉了信陵君:“臣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
信陵君吃惊的看了一眼侯嬴,但很快,侯嬴面对死亡那种淡淡的表情让他释然了。
侯嬴表面上是在说为公子死,实际上根本不是如此,侯嬴是个有着独立人格的高士,他是不会为了任何人死的。他这样做,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意志与信念,换句话说,侯嬴这是在用鲜血殉道!
后世有个叫谭嗣同的很好的解释侯嬴的举动,他在死前对梁启超说:“程婴、杵臼,月照、西乡,吾与足下分任之。海外流亡,变法图存,君任之。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谭嗣同是为变法而死,而不是为光绪而死。同样,侯嬴也是为了合纵救赵而死,为了激励伙伴而死,而不是单单为了信陵君而死。就像谭嗣同用自己的死亡激励梁启超等变法同仁,要他们继续去追寻拯救中国的道路。
李敖先生说:他们本来可以不死,但他们选择了死,所以他们伟大。
当然,也有些文人不这么看。
陈懿《读史漫笔》认为侯嬴之所以死,是惧怕魏王“收而诛之,故宁自杀以为名。”
鬼扯,侯嬴就不能逃跑吗?他完全可以跟着信陵君去邯郸生活。
徐中行《史记评林》则认为“侯生之死,世谓报公子,余谓谢晋鄙也。”
更鬼扯,如果晋鄙乖乖交出兵权,那侯嬴岂不是白死了?就算他脑壳坏掉要为晋鄙殉葬,也得等消息明确后再死啊,干嘛要“数公子行日而北乡自刭”?
朱东润又认为,侯嬴预料信陵君处于必死的境地,而“侯为宾客,有从死的义务”。
还有人认为,侯嬴是为了报答信陵君,并减轻或转移信陵君负魏的过错。
鬼扯中的鬼扯!还是李贽说的好:“丑哉诸儒之见,彼等岂知英雄之心乎!盖古人贵成事,必杀身以成之;舍不得身,成不得事矣!”
总之,或许旁人不理解侯嬴的举动,但信陵君是万分理解的,因为他也是一个侠,只不过不是闾巷之侠,而是庙堂之侠罢了,此时此刻,国事为重,实在不是伤心的时候,于是他强忍泪水,高举兵符,大声道:“魏王有命,晋鄙谋反,故使吾诛之,而代其救赵,三军安心听令,不得妄动!”
信陵君在魏国威望极高,诸将又见晋鄙身死,内心恐惧,于是均俯首道:“惟公子令之!”
晋鄙死后,朱亥便在史书中失去了踪迹,可能是太史公不知道他的结局,也可能是以后朱亥没啥亮眼表现了,所以不提也罢。
不过在西汉刘向的《列士传》里,朱亥拥有了一个传奇悲而壮的结局。
秦召魏公子无忌.无忌不行.使朱亥奉璧一双.秦王大怒.将朱亥着猛兽圈中.亥嗔目视之.眦裂血出.溅猛兽.猛兽终不敢动。朱亥终不屈,乃自扼喉而死。
这也太夸张了吧!能把自己的眼睛睁大到溅血出来,除非朱亥演技高超自备血囊;猛兽看到新鲜活人却不敢动,除非朱亥拥有能用眼睛点穴的功夫;最后一条朱亥自己把自己掐死也很扯,除非他功力高强,能一次性扭断自己的颈椎。
呵呵,野史戏言,大家看过变算,不必当真。很显然,朱亥也被后人给神化了,由于粉丝众多,他的故居仙人庄也因此而改名为了朱仙镇,宋朝时岳武穆还曾在这里大破金兵,不知道是否有借助了咱们朱大侠的神威(正好岳云也是使锤子的)。
至于侯嬴,他果然依照诺言,在信陵君到达晋鄙营中那天,面对着北方瑟瑟的寒风,用利刃割破了自己的喉管,自杀身亡。
侠者言必信,行必果,己诺必成,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今天死就今天死,晚一天死都不行!而侯嬴一介草莽,一生默默无闻,却能在人生的最后时刻策划这么一场伟大的夺权行动,他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千年后的一个夜晚,一个名叫李白的诗人在重温了《史记公子列传》之后,被这些古代侠客们悲壮的侠情感动到不能自已,于是他夜起狂歌,以剑为笔,在卧室的木柱上刻下了数行热血沸腾的铿锵文字: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唐 李白《侠客行》
自古文人都有一种侠客情节,君不见,一碗烈酒,半斤牛肉,烈马浩歌,青衫磊落,仗剑直行,锄强扶弱,这是每个热血书生都曾做过的白日梦,相信你我都曾幻想过,李白也不例外。
我有一个不成熟的观点,没有任侠精神的文人,只是政府的文狗而已,不算高品位的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