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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067年,大宋第五位皇帝宋英宗驾崩,年仅十九岁的宋神宗继承帝位。神宗虽然年少,但他却有着同龄人不曾有的抱负和志向:富国强兵,振兴大宋,一改几十年来积贫积弱之局面。
然而,放眼朝中,皆是一群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顽固官员,能够住他实现抱负的人并不多,但王安石算一位。于是乎在神宗即位后的三年中,王安石从江宁知府升迁至当朝宰相,朝中也因此迎来一席除旧革新之风。
当然,变法并非儿戏,前朝范仲淹之庆历新政夭折的教训尚去不久。王安石也深知变法之路任重而道远,阻碍重重。鉴于此,为了坚定变法的信念,他提出了“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的变法原则。而这三不足的原则也是其变法道路上所面临阻碍的真实写照。
天变不足畏,顽固派以封建迷信作护盾。
孔子曾在编著《春秋》时,将自然界所出现的地震、山崩、彗星、日食等反常现象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都加以详细记载,并且把这些自然界的反常现象与统治阶级的政治事变联系在一起。而到了西汉,著名儒学家董仲舒出于政治的需要干脆将这种论断合法化,提出了所谓的“天人感应”思想,历代皆为推崇。
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
正是如此,在王安石推出新法之初,以官绅豪强为代表的大地主阶级以及朝中顽固保守的官僚大臣皆搬出“天变”之说来恫吓年轻的神宗皇帝,以此阻止新法推行。
如宰相富弼对神宗说道:“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去乱亡几矣。”御史中丞吕诲更是在弹劾王安石的奏章中说:“臣究安石之迹,固无远略,唯务改作,立异于人。方天灾屡见,人情未和,唯在澄清,不宜挠浊。”这几乎代表着朝中绝大数守旧派的心声:新法有违天命,必须停止。
而面对守旧派以封建迷信的“天变”论来阻碍新法实施的言论。王安石早有准备,他反驳道:“日月星辰阴阳之气,山川丘陵万物之形的变化皆有其规律,并且可以通过数据推理而加以解释。所谓“天”“地”“人”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
人言不足恤,顽固派的舆论压制。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富国强兵”,强兵我们暂且不议论,先来谈谈富国。所谓富国,一方面是指中央政府在财政方面的充裕,另一方面是广大百姓经济收入的提高,在封建农业经济社会,中央财政收入绝大部分是仰仗农业税收,而在当时的宋朝,由于土地兼并问题的日益加深,国家的财富绝大部分是掌握在那些大官僚大地主的手中,这样一来便形成了一个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的局面,占国家总人数比例较大的农民阶级所掌握的财富远不如占少数的大地主官僚阶级,如此一来,国家税收收入也难以上升。
所以,要实现富国的既定目标,王安石在变法中首先要做的便是那些小地主和农民免受大地主大官僚的兼并蚕食。然而,这又不免触碰到了这些既得利益阶层,作为这一阶层的代言人官绅士大夫们必然会站出来大吵大闹以士抗议。
当然,王安石对于这些“人言”采取“不足恤”的态度,是针对那些站在官绅豪强大地主的立场上坚决反对变法的迂腐儒士的言论。而对于他们以外的言论王安石一是尊重,二则积极访求。每当推行一种新法之前,他都会广泛征求官员和农民的意见,并明确规定新法只有在“民无异词”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祖宗不足法,顽固派对宋朝家法的坚定维护。
孔子在鲁国时,曾一再提出“从周”“继周”认为一切都要遵守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所规定的成法。而孔子的这些言行和做法却成为了后世儒生们“法祖”“守旧”反对变法革新的理论依据。
如司马光在嘉佑六年向仁宗进言时提到:“夫继体之君,谨守祖宗之成法,苟不隳之以逸欲,败之以馋谄,则世世相承,无有穷期。”
到王安石变法时,守旧派的代表人物司马光更是直接向宋神宗提出“祖宗之法不可变”的言论,文彦博则当面对神宗说道:“陛下即位以来,励精图治,而人情未安,盖更张之过也。祖宗以来法制未必不可行”。
朝中这些守旧派的代表人物之所以竭力维护祖宗之法,一方面是守传统儒家“敬天”“法祖”思想的支配,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则是借此维护守旧派阶层在政治上的既得利益。
鉴于此,王安石则提出“法先王之政”的口号,并加以解释说明所谓“法先王之政”是指“当法其意”,也就是“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使其能适合于当前的“所遭之变”和“所遇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