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诗词赏析
苏轼、苏辙兄弟二人,在欧阳修、杨畋的分别举荐下,参加了北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的制举【1】考试(具体为“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
【注1:宋代的“制举(制科)”,是一种特殊的科举考试。具体请见《宋代的制举,与考取者》 一文。】
结果最终成绩,苏轼为第三等,苏辙为第四次等【2】。
【注2:阅卷评定时,针对苏辙的成绩判定,胡宿、范镇、司马光、蔡襄等考官的分歧较大。最终在司马光的争取下,苏辙的成绩被定为“第四次等”。】
由此,苏轼的本官(文阶官)自“(河南府)福昌县主簿”升为“大理评事”,并得到了“签署凤翔府节度判官厅公事”的差遣;苏辙的本官(文阶官)则自“(河南府)渑池县主簿”升为了“商州军事推官”【3】。
【注3:宋代文官中的选人(幕职州县官)们,经常是“官职合一”的。例如苏轼、苏辙在参加制举考试前所拥有的两个“主簿”官职,以及苏辙在考试后得到的“军事推官”官职,既为二人的本官(文阶官),亦是他们的具体职务。只不过这三个官职,由于实际上均未赴任,因此“具体职务”那一面的作用也就失去了。】
那么,他们二人考试后的升迁结果,算不算理想呢?
咱们将之比较一下(宋代考取制举者中)其他起点相同【4】的人,就不难得出结论了。
【注4:所谓“起点相同”的人,也就是参加制举考试前,本官(文阶官)与二苏在同一阶(即“判司簿尉”阶)的人。】
第三等:
- 苏轼(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河南府)福昌县主簿→大理评事、签署凤翔府节度判官厅公事
第四等:
- 丁逊(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大名府)成安县主簿→光禄寺丞、直集贤院【5】
- 余靖(书判拔萃科):宣州司理参军→将作监丞、知(潮州)海阳县
- 李惇裕(书判拔萃科):颖州司理参军→大理寺丞、知(秀州)华亭县
- 毛询(书判拔萃科):(洪州)新建县主簿→镇东军(越州)节度推官、知某县
- 张孝孙(书判拔萃科):(颖州)汝阴县主簿→忠武军(许州)节度推官、知某县【6】
- 钱藻(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宣州)旌德县尉→试秘书省校书郎、无为军判官【7】
【注5:此处丁逊获得的“直集贤院”,并非贴职(职名),而是馆职差遣(一种具体职务)。】
【注6:宋代的文臣知县,并非如一般印象中那样,只能由京官与升朝官出任。大约于真宗末、仁宗初开始,选人(幕职州县官)亦可出任知县。这里的毛询、张孝孙即是以选人身份(以“节度推官”为本官)出任知县的。】
【注7:此处钱藻的本官(文阶官)与具体职务,都是“军判官”(具体为“无为军”的军判官)。而他获得的“试秘书省校书郎”则是“试衔”(一种加衔),同文阶官中的“秘书省校书郎”并不是一回事儿。】
第四次等:
- 夏竦(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润州)丹阳县主簿→光禄寺丞、通判台州军州事
- 苏辙(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河南府)渑池县主簿→试秘书省校书郎、商州军事推官【8】
【注8:苏辙的情况类似钱藻。他的本官(文阶官)与具体职务,都是“军事推官”(具体为“商州”的军事推官,但苏辙未赴任)。】
第五等:
- 吴感(书判拔萃科):(湖州)归安县主簿→江州军事推官
- 司马槱(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河中府司理参军→某个“初等职官”
不知几等:
- 江休复(书判拔萃科):潞州司法参军→大理寺丞、知(许州)长葛县
由上可见,二苏考试后的升迁结果,大致都还算是中规中矩。
一、苏轼在这些人当中,成绩独踞榜首(第三等);考试后官职的升迁结果,综合来看,则同夏竦差不多,接近结果最好的丁逊。
这是由于——
宋代文臣阶官(本官、寄禄官)的最主要差别,在于“选人”同“京官”之间的巨大鸿沟。苏轼在中制举后,已然由选人改京官了。由是他的本官具体低一两阶或高一两阶,其实也就并不重要了。
而苏轼获得的具体职务(差遣)“签署凤翔府节度判官厅公事”,在这些人里,同夏竦的“通判台州军州事”差相仿佛,与最优的(也就是丁逊所获得的)“直集贤院”差距相对最小。【9】
【注9:宋代的职务讲究资序高低。“签判”资序高于“知县”资序,同“通判”资序差不多。而馆职,则到馆一年理“通判”资序,三年理“知州”资序;已系通判者,二年理“知州”资序。】
二、“军事推官”“军判官”都属于选人七阶中的“初等职官”阶。
于是苏辙考试后的升迁结果,就更只能说是不过不失了。考虑到他好歹得到了一个“试秘书省校书郎”的加衔,至少没有垫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