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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官”又称“谏臣”,是规谏君过之臣、劝谏天子过失之官。谏官的设立始于周代,盛行于秦汉至唐宋时期。
周文王时,周王室内设有“保氏”一职。“保氏”,可算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谏官。《周礼·地官》:“保氏掌谏王恶。”“王有恶则谏之,故云掌谏王恶。”也就是说,“保氏”的职责是司掌规谏王的过错。周文王庶子召公曾任过保氏一职。春秋战国时,直接以“谏”命官,称为谏官。齐桓公设“大谏”之职,为谏官设置之始。晋国的中大夫、赵国的左右司过、楚国的左徒,都属于谏官性质。
秦初置谏议大夫,其谏官制度对后世影响至深,谏议之职直沿至宋元时期。《通典》卷二十一说:“谏议大夫,秦置,掌论议。”秦置谏官,真正的名称是“谏大夫”,隶属郎中令,无定员,多至数十人,职掌议论。郎中令是诸郎官的总头领,而郎是侍从官的统称,郎官的主要职责是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郎中令下属有谏大夫若干人,郎中近千人。其中谏大夫专掌备顾问应对,司谏议之职。汉武帝时沿袭秦制,仍设“谏大夫”,东汉光武帝时增“议”字,始称“谏议大夫”,置三十人。汉时,谏议大夫是光禄勋的专职谏官,其职责是“直言极谏”,匡正君非,谏诤得失。秦汉除谏议大夫为专职谏官外,光禄大夫、议郎、博士等均有谏议之责,其他中央官员若加有侍中、散骑、中常侍等官衔,亦可在皇帝身边起到谏议的作用。
唐武则天置补阙、拾遗官职,掌谏议。补阙,分左、右补阙,秩从七品上,左补阙属门下省,右补阙属中书省。拾遗,亦分左右,位从八品上,稍低于补阙。左拾遗属门下省,右拾遗属中书省。
宋代也重视谏官,曾专门从三省中的门下省分出一个谏院与三省并行,以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加上门下省的“给事中”,合称为“给谏”。另外,改唐时“补阙”为“司谏”,改“拾遗”为“正言”,仍分左右而置。“司谏”,表示专司谏诤之职;“正言”,表示向皇帝说正确的话,纠正皇帝的错误言论。正所谓“正言之为官,以谏救遗失”。“谏院”置谏官六人,以“司谏”“正言”充任,另有许多以他官兼领者,谓之“知谏院”“同知谏院”,带有加官性质。司马光在迁起居舍人时,就是同知谏院,并作有《谏院题名记》一篇。宋代谏官职权很大,“朝夕耳目天子行事”,一切是非“无不可言者”,对各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
元代废门下省,“谏议”“司谏”“正言”也随之俱废,因而未设专职谏官。但御史却承宋制,得兼谏职。明代亦无专职谏官,而由“给事中”和各道御史兼任谏职,流俗为“给谏”。清代言谏之官的建置大体如明代,有“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两班人马。但明清两代谏官制度已是名存实亡或名实俱亡了。
来源:语文报高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