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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黄宗羲,字太冲,号南雷,人称梨洲先生,明神宗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出生于浙江余姚,他的一生波澜壮阔,曾指斥过魏忠贤阉党,并声讨过奸臣,在明亡之后,坚持组织义兵,进行抗清活动,晚年抗清失败后,隐居不仕,发愤著书,代表作有《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等,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黄宗羲去世,他的一生思想极其丰富,本文尝试从政治思想方面分析他的思想主张。
1.黄宗羲政治思想形成的背景
黄宗羲出生于普通的读书人家庭,他的父亲黄尊素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考中进士,次年被任命为宁国府推官。明朝末年,政治比较腐败,以顾宪成和高攀龙为首的知识分子在江苏无锡的东林书院讲学,逐渐形成了东林党,东林党人批评朝政,议论时局,成为政治上的反对派。黄尊素一向为人正直,受东林党人影响,也加入了东林党。自黄尊素在天启三年(1623年)来到京城以后,他与东林党友人时常聚在一起,对时局发表自己的看法,他们反对执政者闭塞言路,对老百姓竭泽而渔,要求改革弊政,减轻赋税,以缓和社会矛盾。
天启年间,以魏忠贤为首的宦官掌握了朝政大权,形成了阉党集团,黄尊素作为东林党的领袖之一,多次上书皇帝,揭露魏忠贤集团的丑恶事迹,因此遭到阉党的迫害,天启五年(1625年),黄尊素被削职回到原籍。次年三月,魏忠贤又构罪于黄尊素,黄尊素随即被逮捕入京,当年六月,黄尊素在狱中死去。父亲参加的东林党给了黄宗羲很深的影响,使他从小就具备了忧国忧民的意识,并有强烈的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他的一些政治思想也深受东林党人的影响。
黄宗羲从小在家里博览群书,但是并不喜欢看八股文,而是广泛阅读天文、历法、六经、音乐、数学、佛教等方面的书籍,对此他的父亲并不干涉,而且鼓励他涉猎更多种类的书籍,这为他丰富的学识打下了牢固的基础。此外他特地到山阴(今浙江绍兴)跟随著名学者刘宗周学习,在老师的教诲下,黄宗羲成长的很快,他的思想也深受老师刘宗周的影响。在读书期间,目睹明末时局的败坏,他同他父亲一样,于崇祯三年(1630年)选择加入了文人组织复社,黄宗羲在复社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知识分子,对当时的政局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他在参加复社期间,参与了反对阮大铖的斗争。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率大军攻破北京城,明朝灭亡。雄踞关外的满清军队随即入关,打败李自成军队,并迅速南下,开始建立起对全国的统治。黄宗羲面对清朝入关,在家乡浙东组织义军抗击清军,并参加了鲁王政权,顺治三年(1646年),鲁王政权被清军消灭,黄宗羲在朋友的帮助下,幸运的躲过了清军的追捕。他在目睹明朝灭亡的惨状后,痛定思痛,开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政治思想。
2.黄宗羲在政治上的思想主张
他主张“天下为主,君为客”,这直接来源于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民本思想认为一个政权要想长久下去,必须要以民为本,深得民心。黄宗羲认为君民关系,君臣关系都应做一个重新的定义,作为君主,不能以一己之利害而左右天下之利害,君主要作为天下人的公仆而服务,以人民为主,不能使天下从属于君主。作为大臣,他们与君主一样,都是为天下服务,为万民服务,而不是为君主服务,这就否定了君臣之间隶属与被隶属的关系。
黄宗羲还认为天下的治乱不在于一姓的兴亡,而在于“万民之忧乐”。作为大臣,要辅佐君主,共同为天下兴利除害,以达到万民之乐的目的。对于无道的君主,大臣不应该尽愚忠,而是应该勇敢的同他们作斗争。但在君主高度专制的情况下,君臣关系被颠倒,成为“以谓臣为君而设者也。君分吾以天下而后治之,君授吾以人民而后牧之,视天下人民为人君囊中之私物。”要实现万民之忧乐,则必须从私人的利欲出发,从天下民众的生存出发,施行仁政和德政。“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宽松刑罚。
黄宗羲在著作中对帝王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他认为现在的君主颠倒了主客关系,把天下当做自己的产业,“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为满足一己之私利,“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他尖锐指出专制君主制度下的的法律是“一家之法,非天下之法”,所以是非法之法,最后黄宗羲认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他对明太祖的严刑酷法,滥杀功臣也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并认为朱元璋废除宰相制是重大的失误。
3.民本思想在民生上的延伸
黄宗羲认为民生问题关系到社稷的生死存亡,明王朝的灭亡与民生凋敝有着重大的关系。在改善民生的问题上,他认为首先是改革税费制度。黄宗羲援引以往各朝的经验,认为盛世的出现均与轻徭薄赋有关,这些税制的改革有力的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明末以来,朝廷不断加重农民的税负负担,征收各种苛捐杂税,比如说加派“三饷”,致使老百姓无力承担沉重的赋税,从而纷纷铤而走险,走上与朝廷对抗的道路。
黄宗羲指出了历朝的土地和赋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概括为“三害”,即“积累莫返之害”、“所税非所出 之害”和“田土无等第之害”。为解决“三害”,他提出了黄宗羲定律,即是“反积累以前而为之制”;对“上授之田”与“自有之田”征 收不同税率;“任士作贡”,即按当地所产征收实物,反 对田赋征银;“下下为则”,以最差田地的产量作为确定田赋的标准和准则。
另一方面,黄宗羲批判了“农为本,工商为末”的观念和重农抑商的政策,他认为工商皆本,工商的地位与农业的地位同等重要,并提出了一系列利于工商业发展的建议,黄宗羲重视工商业发展的观念与重商的浙东学派息息相关。
4.蓑翁说
黄宗羲力图从春秋战国的民本思想中找到力量来对抗君主专制制度,但总体并没有跳出儒家的民本思想的框架,没有发展出现代的民主思想,没有从制度上来限制君权,仍然具有极大的局限性。清朝建立以后,为了笼络汉族知识分子和控制中国,大力宣扬儒家的忠君思想,大搞文字狱,致使黄宗羲的思想被埋没两百年之久,直至清末,革命党人重新发掘出了黄宗羲思想中的民主思想,从而转变成了反对清王朝统治的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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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明)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2.谢国桢:《黄梨洲学谱》
3.王政尧:《黄宗羲》
4.张师伟:《民本的极限—黄宗羲政治思想新论》
5.乐承耀:《黄宗羲民本思想及其启示》
6.允春喜:《黄宗羲民本思想理论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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