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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地处福建省北部,武夷山脉北段东南侧,位于闽、浙、赣三省交界处,俗称“闽北”,介于北纬26°15'-28°19'东经117°00'-119°17'之间,辖区面积2.63万平方公里,占福建省的五分之一,具有中国南方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特征。
南平是福建辖区面积最大的设区市,辖二区三市五县,即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建瓯市、武夷山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共115个乡镇、24个街道办事处,1601个村委会、69个居民委员会,136个社区居委会,截止2011年12月31日24时,南平市总户数921692户,总人口3133979人。
南平市不仅山清水秀、气候宜人,而且自然风光优美、名胜古迹甚多,除武夷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外,还有九峰山、湛庐山、茫荡山、溪源庵、归宗岩、三千八百坎、熙春山、梦笔山、和平古镇等10多处省市级风景名胜区。2010年,福建省南平市申报的“建窑建盏烧制技艺”,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南平也是福建省茶、果、食用菌、畜禽、淡水鱼、烤烟、油料等重要产区。
历史沿革
汉建安初(196-205)境内始置汉兴(浦城)、南平、建安(建瓯)、建平(建阳)4县,属会稽郡。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置建安郡,治所建安(今建瓯)。[1]
晋元康元年(291)属江州。
南朝陈永定初(约557)属闽州,后属丰州。
隋开皇九年(589)废郡为县,属泉州(州治今福州),大业三年(607)属建安郡(郡治今福州)。
唐武德元年(618)以原建安郡地置建州,天宝元年(742)复置建安郡,乾元元年(758)改为建州,属江南东道。
五代闽龙启二年(934)属闽;
天德三年(945)改建州为永安军,旋改忠义军;
南唐保大四年(946)置剑州,州治剑浦(今南平)。
宋开宝八年(975)改忠义军为建州,太平兴国四年(979)改剑州为南剑州,五年(980)置邵武军,治所邵武,端拱元年(988)改建州为建宁军,绍兴三十二年(1162)改建宁军为建宁府,属福建路。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邵武军为邵武路,十五年(1278)改建宁府为建宁路,改南剑州为南剑路,大德六年(1302)南剑路改为延平路,均属江浙行中书省福建道宣慰使司(至正十六年即1356年为福建省)管辖。
明代境内并置建宁、延平、邵武3府。清亦同。
清末为延建邵道(驻南平),领3府。延平府领南平、顺昌、将乐、沙县、尤溪、永安6县和上洋厅,建宁府领建安、建瓯、建阳、崇安、浦城、政和、松溪7县,邵武府领邵武、光泽、泰宁、建宁4县。
1913年废府制,为北路道(驻南平,领16县)。
1914年为建安道。
1925年废道,直属福建省。
1933年11月为"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延建(闽上)省,
1934年境内为第三、第九、第十行政督察区,
1935年改为第二、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0年改水吉特区为县。
1949年5月至1950年2月各县相继解放,为第一、第二专区,
1950年3月第一专区改建瓯专区(9月改建阳专区),第二专区改南平专区。
1956年建阳专区并入南平专区,划入闽清、三明2县,增设南平市,撤销水吉县,共辖南平市和南平、顺昌、建阳、建瓯、沙县、邵武、浦城、崇安、光泽、松溪、政和、建宁、将乐、古田、尤溪、泰宁、屏南、闽清、三明19县。
1959年划出闽清、松溪、政和3县。
1960年南平县并入南平市,三明县划归三明市,松溪、政和县合并为松政县。
1962年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政和县。
1963年划出古田、屏南2县。
1964年增设建西县。
1970年划出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5县,增入松溪、政和合并的松政县,撤销建西县,南平专区迁驻建阳,改为南平地区。
1971年改为建阳地区。
1975年松政县复为松溪、政和2县。
1983年邵武撤县设市。
1988年建阳地区迁驻南平,改名南平地区。
1989年撤崇安县设省辖县级武夷山市。
1992年建瓯撤县设市。
1994年建阳撤县设市,同时撤销南平地区,设省辖地级南平市,原南平市改为延平区。
2014年5月27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