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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读是书(唐按《红楼梦》),请先於云水光中洗眼来。一一一 选自临桂燕怀堂王氏所藏《红楼梦抉隐》
前言
《红楼梦》开篇第一回便是作者自述,作者自称石头,详述成书过程,作者写出《石头记》原稿,经三人之手,几易其名,从最初的《石头记》变成吴玉峰的《红楼梦》,到孔梅溪的《风月宝鉴》,再到曹雪芹的《金陵十二釵》。但这些改动的书名,最终被点评者脂砚斋全部否定,恢复作者原稿的名字《石头记》,并以80回本《石头记》面世。
自述将编辑改作原稿成书的过程交待得很清楚,作者是石头,吴玉峰,孔梅溪,曹雪芹是编辑,脂砚斋最后拍板。但却没有交待清楚原稿作者石头是何方人氏?是已故之人还是健在的人?
从石头能够写出成书过程来看,石头应当健在;但健在的石头为何任凭编辑改动自传,而冷眼旁观,默不作声呢?从这点看,石头又像是已故之人,既然故去,如何自述?这种自相矛盾的写法,使得后人为谁是石头而争论不休。
能写出成书过程的作者,应当是健在的人,胡适先生根据脂批认为曹雪芹是作者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与曹雪芹关係密切的《石头记》脂砚斋又说作者是三十年前人,彼时曹雪芹只有15岁。而且自述也清楚地说,作者是石头,曹雪芹只是将《石头记》改成《金陵十二钗》的三个编辑中的一个,据此蔡元培先生又质疑胡适先生的"曹氏作者"说。总之自述中的欲言又止,隐晦朦胧的写法,让“石头是谁?”,成了百年之谜。因此解开石头的存在与否,是解开作者之迷的关健。
如果作者石头是虚构的,那么红楼梦的作者应是能写出自述的最后那位编辑:曹雪芹。
但如果作者石头确有其人,且在成书之前离世,那么开篇第一回自述中的成书过程,当是曹雪芹披阅十载之后增加或改写的,曹雪芹在自述中声明自已不是作者,只是说明成书过程,点明作者另有其人,但又不能透露作者的任何信息,暂且就以《石头记》主人翁石头来称呼作者了。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布下如此迷阵呢?
一个偶然的机遇,临桂燕怀堂王姓氏后人发现作者石头确有其人,此人的经历与石头十分相似,他与曹雪芹的祖父曹寅私交甚笃,他的女儿脂砚斋就是《石头记》的批注者,与曹雪芹关係密切且共同编辑《石头记》。但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他不得己"诈死"求生,隐居著书。这个人物的出现,揭开了作者石头之谜。
一. 何焯(义门先生)其人
2006年,定居美国三十年的临桂燕怀堂王氏后人王孝恆先生,在搜集考证先祖事迹的过程中,看到先祖王必达《养拙斋诗》,其中这样一段话,跃入眼帘:
王必达《中元祭外祖家感成二首》其一小注云:“外祖之祖讳焯,学者称义门先生。”另一小注曰“外祖之父元时,简州牧”(王必达《养拙斋诗》第十四《筐余稿》第十七页,光绪十九年王氏家塾刻本)。
此二首诗传达了重要的信息:临桂王氏与苏州何氏是姻亲,王孝恆先生亦既王何两家共同的后人,因此开始关注苏州何氏家族。
义门先生何焯,字屺瞻,晚号茶仙,生于清世祖顺治十八年。性颖异,读书数行并下。康熙四十一年(公元一七O二年)冬,圣祖南巡驻涿州,巡抚李光地应旨以焯荐,召直南书房。明年,赐举人,又赐进士,改翰林院 庶吉士,仍直南书房。奉命侍读皇八子府,兼武英殿纂修官,丁内外艰归。又十年,复以光地荐,授编修。明年,以飞语收系,尽籍其邸中书以进。帝览之曰:“是固读书种子也,而其中曾无失职觖望语”。又见其草稿有辞吴县令馈金,益异之,乃尽还其书,罪止解官,仍参书局。卒,赠侍讲学士,赐金存恤其孤。焯为学长于考订,论文与方苞异趣。其所居名赍砚斋,多蓄宋元旧椠,参稽互证,丹黄稠叠,评校之书,名重一时。有义门读书记六卷,《清史列传》传于世。
康熙五十四年,何焯因受皇八子与皇四子争夺储君战的牵连,被捕入狱,丢官抄家,不久获释。康熙五十七年返乡隐居,康熙六十一年,何焯弟子对外宣称,62岁的何焯“不幸病逝”。然,坊间不时有何焯“尚健在”的传闻。
从2006年到2014年,王孝恆先生查阅了大量资料,发现了何焯先生隐姓埋名的证据:雍正七年出生的何元时,是何焯先生在69岁时的老来得子,这些资料证明雍正继位之前,义门先生为避祸而"诈死"的传说,绝非空穴来风。
何元时,雍正七年出生,乾隆18年癸酉年,以江苏太仓籍参加乡试,顺天榜举人。乾隆37年,以"元"姓,"时"名,"元时",出任华阳知县,41年任简州牧,据仓州志.人物.记载:何元时八衮能文方是健,一生积德不为贫。老先生卒于嘉庆二十一年,时八十有七。
元时之子未曾出仕,隐居桂林,以师爷为生,育一女,适临桂王氏,即桂林西园的主人,资政大夫(因子而诰赠)王诚立。何夫人育四子(必/达,蕃,敏(耀文),镛)。元时子媳殁於桂林后,均由女婿王诚立扶灵柩归葬苏州何氏墓地。
二. 义门先生与《红楼梦》
“南直召祸”,是义门先生的"滑铁卢",是何焯及其家人的心头之痛,其发生于康熙朝诸子肆谋夺位的大背景之下。储君之位,康熙先是立皇后所生的皇次子胤礽为太子,后因不满意而废太子,废太子后,众皇子觊觎皇位,矛盾更加尖锐。康熙晚年,太子之位空缺,康熙便下旨,让大臣选太子,但是大臣们按照“选贤”的规则选出的皇八子,并不符合康熙的意思,于是康熙言而无信出尔反尔,迁怒于皇八子及皇八子的亲信。
康熙六十一年,义门先生看到雍正继位已成定局,更知雍正冷若冰霜心狠手辣,不会放过对手八皇子及其所倚重的大臣,万般无奈之中,只好选择"欺君",隐居自保。
"诈死"之后的何焯,以他的学问与才华、以他的经验与阅历、以他的性格与修养,在那样一个与过往隔绝十九年的隐居生活中,最有可能做什么事情呢?——显然是读书与写书。那么与此有关的文字记载在哪里呢?
答案就在《红楼梦》及其有关的批注点评文献中。
临桂燕怀堂王氏所藏《红楼梦抉隐》这样说:
纪事之书(唐按:记事言政之书)盈签满架,《红楼》独矫其常,盖一於含蓄也。宝玉元配本属黛玉,宝钗起而谋夺之,贾母遂背黛而娶钗,於是黛玉守节死矣,宝玉不忍黛玉守节死,亦守义而亡。卒之守节义者得会合於天仙福地,肆谋夺者长嫠泣於怨雨凄风,而且家道日见陵夷,祸患因而叠至。贾母一事乖谬,百戾随之,以全福全寿之人,卒不得全受以归,《书》所谓从逆凶者非欤?然韬其意於字裏行间,不使读者一眼窥破,遂成天下古今有一无二之书。
《红楼梦抉隐》更进一步地说道:兹胪举以质天下善读《红楼》之人:太君(皇上),无信之人也。宝玉亲事(储君之位),既许黛玉(太子),复迁异於宝琴(十四阿哥);既改宝钗(四阿哥),复游移於傅试(趋炎附势者)之妹,婚(言)可赖,盟可背,人而无信,莫此为甚!古无信史,故氏太君以史。(括弧内均为唐钤砚加注)
《红楼梦》中不仅有康雍王朝权利争夺的大背景的记载,也有义门先生个人经历的记载:
《红楼梦》脂评甲戌本第一回写甄士隐家被烧。原文是这样写的:"不想这日三 月十五,葫芦庙炸供,那些和尚不小心,致使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多,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 山一般。"在"接二连三牵五挂四"这句话上,脂砚斋有段眉批:"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所谓:"南直召祸",是指何焯受康熙之召到京入直南书房为皇八子之师,不 幸引来入狱和抄家之祸。书中所谓"那些小和尚不小心,致使油锅火逸……,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其实是隐写皇八子及其党羽谋取皇位事机不密,东窗事发,致使诸多官员接二连三受到牵累的一段史实。
同样第一回中写英莲,在"有命无运,累及爹娘"八个字上,脂砚斋又有一段眉批:"八个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词客骚人!……"何焯系狱主要是因为他在返乡丁父忧期间,将自己的幼女留在八皇子家托养,为皇四子所参奏,加之何焯回乡守制期间,曾四处活动,为八皇子拉拢官员穿针引线,此事也被年羹尧密奏康熙,引起康熙的反感与震怒。龙颜大怒的康熙一面将皇八子怒斥一通,一面将何焯关进大狱,一大批与皇八子、何焯关系亲密的官员受到罢免和牵 连。何焯众多有才华的门生弟子从此失去进身之阶。正是有感于此,脂砚才会在"有命无运,累及爹娘"八个字下写出这样沉痛的长段批语。
可见红楼梦作者对脂砚斋的身世是清楚的,所以会这样写;脂砚斋做为“南直召祸”的当事人之一,对隐情是了解的,所以才会这样批。南直之祸直接导致了何家的家道衰落,导致了脂砚斋的身遭离乱。
甲戌本第十三回在"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句上,脂砚批道:"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 伤哉,宁不恸杀!"有人认为"树倒猢狲散"这句话是曹寅的口头禅,其实不对,由甲戌(1754年)上推35年,时在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曹寅早已 去世,不可能再说此话。说这句话的主人是谁?他正是脂砚的父亲何焯。
何焯是康熙五十四年系狱丢官,不久获释,约在康熙五十七年前后返乡隐居,在何焯系狱期间,其苏州老家曾被抄家,何焯去职返乡后,看到红极一时的何府已是七零八落,一片萧条的景象,发出"树倒猢狲散"的感叹,事在情理之中,此时的脂 砚是唯一能慰藉何焯受伤心灵的掌上明珠,脂砚能清晰地记住其父生前反复念叨的这句口头禅,并在批书时发出悲叹也就合情合理了。
在甲戌本十三回,针对凤姐治理宁国府"五病",有这样一条脂批:“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恸,血泪盈面。”可知脂砚三十年前生活在望族家庭,后遭变故。按甲戌年为1754年(乾隆十九年),前推三十年为1724年(雍正二年),雍正二年曹家尚未被抄家,因此脂批中的”余家更甚”,显然不是指曹家,而是指脂砚自己家中的一段”树倒猢狲散”的往事。
“脂砚斋”与何焯居所“赍砚斋”,仅声母之差,“脂”“赍”,韵母相同,再据脂砚斋“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的感慨,可见脂砚斋是女性,经历过“南直召祸”的脂砚斋,当是何焯先生的幼女。
《红楼梦》中有这么多与何焯有关的线索,那么《红楼梦》的作者是谁呢?
三. 考证《红楼梦》的作者
1.《红楼梦》是传记体,非虚构:
红楼梦第一回写到“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明确了红楼梦是传记而非虚构的小说。石头说:"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点明《红楼梦》为传记,内容属实。
2.《红楼梦》成书过程:
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与传记有关的五个人,石头,空空道人(情僧)、吴玉峰、东鲁孔梅溪、悼红轩曹雪芹。曹雪芹系披阅增删者,并没有说曹雪芹是作者。
在这五个人中,对曹雪芹的介绍最多,之后还记下他所题的一首五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显然,曹雪芹对《红楼梦》有很深刻的理解,但並非作者。
3.文字狱盛行,《红楼梦》的作者不敢署真名:
在满清康雍乾时期,统治者对汉人防范严密,文字狱极为酷烈,一旦查出有文字犯忌,动辄施用极刑。像1755 年的胡中藻诗案。胡中藻写有“一把心肠论浊清”、“斯文欲被蛮”等诗句,便被斩首示众,同他相唱和的鄂昌虽是满人,也因为在诗中模仿汉人的口吻称蒙古人为 “胡儿”,被乾隆斥为“丧心之尤”,勒令自尽。
有个叫徐述夔的人写了一本小说《五色石》,署名 “笔炼阁主人”,他写《八洞天》时,又化名“五色石主人”。看来,徐氏愿意让人们知道这两本书都是出自一人之手,但无论如何,不会把”徐述夔”三个字写上去的。即使如此,当乾隆查出徐述夔在署名的诗中写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时,就认定徐述夔企图“兴明朝,去本朝”,是为大逆不道。是时徐已经去世多年,乾隆竟下令剖棺戳尸,锉骨扬灰。
4.《红楼梦》通篇都有犯忌的文字,作者无意留下真名:
作者藉石头口:……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作者一方面强调要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另一方面又强调这些事情是他半世亲睹亲闻,绝不穿凿失真。可见,作者确实有欲言难言的隐事隐情,准备用曲折隐晦的笔法演绎出来。事实也正是如此,书中使用了大量的谐音、拆字、灯谜、谶诗等手法,含蓄地向我们展示了很多信息,有的可解,有的至今也没搞清楚。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作者说出自己的真名,他的这番心思岂不白费了?官府只需拿着原书对照作者的身世,就可以定罪捉拿了。
5. 从《红楼梦》写作时间看作者: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脂砚斋庚辰眉批: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乾隆庚辰的三十年前,是雍正七年,这一年脂砚斋的父亲义门先生,在隐姓埋名七年之后,得子何元时。老来得子为义门先生隐姓埋名的生活增添了喜悦,生命有了传承的义门先生将更多的时间精力用於写作红楼梦。
显然脂砚提到的这个作书人,不会是1744年(时雪芹29岁)~1754年在悼红轩中披阅增删十年的曹雪芹,30年前的曹雪芹只有15岁,再者,能让脂砚失声大哭的做书人,明显是已经离世的亲人。
因此《红楼梦》的写作时间,应当在雍正七年以前就开始了。那时经历过"南直召祸"的成年人,除了脂砚(23岁),就是义门先生了。
根据以上五点可以看出,与传记有关的五个人名中,石头,空空道人(情僧),是一个作者不同的笔名;吴玉峰、孔梅溪、曹雪芹这三位是编辑整理者,而前两位,改了书名就消失了。三个书名,吴玉峰《红楼梦》、孔梅溪《风月宝鉴》、曹雪芹的是《金陵十二钗》,三个书名的常用程度是 递减的,但有关三人的信息却是递增的,吴玉峰前面什么也没有,孔梅溪多了个东鲁,曹雪芹不但有悼红轩,还说他如何批阅增删,外加一首绝句。如此看来,《石头记》的原稿是石头完成的,然后交由三位整理编辑。但作者是"石头",不是曹雪芹孔梅溪吴玉峰中任何的一位。
脂砚斋是在1754年(甲戌)开始点评的,很显然她与作者石头关係密切,砚台与石头原本一家,而且因为相同的原因,必须"将真氏隐去",从始至终,她象作者石头一样,不敢露出自已真实的姓名。
综上所述, 作者石头不是别人,他正是曹雪芹的红颜知己脂砚斋的父親何义门先生。
四. 义门先生是《红楼梦》的作者石头
《红楼梦》作者必具备的七大要素:
1.作者经历了顺康雍乾嘉五朝,不仅熟悉明末清初的传奇典故,也熟悉乾嘉年代的用词时尚,具备这一条件的,是以义门先生为首,父女(何焯脂砚),情侣(一芹一脂),姐弟(脂砚元时)联手的红楼梦创作团队。
2.康雍乾年间的文学巨匠——义门先生通经、史、子、集四部,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等九流,一直到杂说小学的文字学,并都探索考证,分辨真伪,严密疏通源流,且各有题记。且治学严谨,学尽所用,一言九鼎,堪称一代国学大师,其子元时得父真传,德才兼备八衮能文方是健,一生积德不为贫。
3.熟悉满清皇室生活的汉人—汉臣义门先生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入直南书房,为康熙皇帝第八个儿子允禩的老师,兼宫廷纂修,这期间,何焯自由进出皇宫,不仅与皇八子允禩福晋福晋(郭络罗氏)关系密切,康熙其他儿子也因需要校对古籍(比如皇四子允禛,曾要求何焯校勘注解南宋学者王应麟的《困学纪闻》),何焯不得不光顾他们的府邸。
4.有广泛的社会交往——义门先生并不满足于死读书读死书的案头工作,随着校勘鉴别的广泛、藏书的增加,何焯自觉知识的浅陋,遂走出家门,四处拜师深造。听说苏州吴县有个叫邵弥的书画家,就去吴县求教;听说京城有位来自福建安溪的李光地是一位著名学者,便赶去京城,拜他为师。晚年辞官返乡途中,携幼女脂砚探古访友,藉诗抒怀,《红楼梦》中薛宝琴的十首怀古诗,就是这段历史的写照。
5.隐姓埋名的生活经历——义门父女,“真氏隐,真事隐”。
6.极具女人缘——义门先生,隐姓埋名之后,身边仍有敢冒欺君之罪,生死相伴的年轻女子,何元时的生母。
7.后代考取功名,兰桂齐芳——何焯之子元时于乾隆十八年中举。
再读《红楼梦》。不难发现处处都有何焯的气息和影子,《红楼梦》不是一个人的作品,而是脂砚斋的父亲何焯主笔,父女情侣姐弟联合创作的巨著,其中只有曹雪芹留下了名字,其余的包括脂砚斋都不能公开自己的真名。
石头,赍砚斋(何焯藏书房),脂砚斋,畸笏叟,曹家西园,临桂王家(何焯曾孙女夫家)西园,......一系列的巧合隐含着一个极大的秘密:康熙末年62岁的何焯为避祸诈死,之后将一生所见所闻亲历亲为,写成《石头记》(《红楼梦》的前身),后四十回由元时姐弟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