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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急促的警报声瞬间打破了110接警指挥中心大厅的平静,“110吗、我弟弟被绑架了……”。值班民警火速出警,警车拉着警笛呼啸而去。
酒店客房里坐着几个男人,一人抽着烟,不时弹下烟灰,只听“砰”的一声房门开了,“警察,蹲下”,几个人似乎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很快被警察控制住了。
当办案人员以为这起绑架案进展顺利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刘册、杨金飞、宋鑫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将案件引向新的方向,揭开这起绑架案背后的真正动因——来自广东的陈石与济宁本地的刘册、杨金飞、宋鑫发生经济纠纷,继而被刘册等人控制,期间陈石利用通知家人筹款的时机,让远在广东的家人报警,这才发生了警察解救绑架的一幕。
虚开增值税发票 中间人赚差价
刘册是某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单位的微薄薪水难以满足日渐增长的生活开销,总想在工作之余做点生意,但限于自身工作性质不能直接开公司,便借他人身份信息先后注册了两家物流公司。刘册找到杨金飞商议一起做点什么生意,看到虚开增值税发票有暴利可图,两人便决定铤而走险利用这两家公司的名义做起了这档生意。
业务做起来后结识了嘉祥县的宋鑫,并开始增值税发票合作,宋鑫负责买发票,杨金飞则对外卖发票。宋鑫卖给刘册的增值税发票是从远在广东的陈石手里购买,一条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产业链”基本成形。刘册等人在打字复印社印制代开运输发票的名片,并找人给大型运输车和物流公司发放,一旦有人联系开发票,刘册与杨金飞便收取票面金额5.5%左右的开票费。
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间,刘册和杨金飞通过宋鑫以旗下物流公司的名义,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从陈石手中购买增值税发票作为进项,再将发票开给其他公司作为销项,并从中挣取开票费差价。过程中,刘册、杨金飞按照票面金额的3.8%-4%支付给宋鑫开票费,宋鑫再按照票面金额的3.2%支付给陈石,宋鑫作为中间人赚得其中的差价。通过这样的分工合作,刘册等人共同瓜分了非法所得。
东窗事发 设计绑架计划
刘册、杨金飞以物流公司的名义共接受陈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800余万元,合计税款300余万元,均已在国税部门抵扣。
2017年2月,刘册接到税务部门通知,因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失控,需要补缴60余万元的税款。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刘册大惊失色,第一时间联系宋鑫要退款,宋鑫表示联系上游卖家。就在此时,杨金飞接到一个南方口音的电话说要推销发票,刘册、杨金飞让宋鑫核对南方人的电话号码,宋鑫确认这个南方人就是卖给其增值税发票的陈石。如果直接找陈石索要赔偿肯定没戏,刘册、杨金飞便以买发票的名义的诱使陈石来济宁谈合作,一张大网张开就等陈石来赴鸿门宴了。
陈石到济宁与刘册、杨金飞见面后便被控制了,刘册拿出失控的增值税发票质问是怎么回事,陈石在这种情形下只能低头谈赔偿,陈石说赔偿60万,刘册坚持让陈石赔偿经济损失70万。陈石与家人联系后,让家人先行汇了10万,而后继续筹款。期间,陈石利用给家人通话的机会,偷偷将位置信息发送给家人并让其报警。随后,警方及时出动将杨金飞、宋鑫、陈石抓获,刘册随后投案自首。
检察官有效指控 被告人终尝苦果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依法对陈石、刘册、杨金飞、宋鑫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票一案提起公诉,检察官庭审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梳理案件事实核实各项证据,为有效指控犯罪奠定基础。法院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明知没有真实货物购销,为谋取非法利益,陈石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宋鑫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刘册、杨金飞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四名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陈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宋鑫有期徒刑八年,刘册有期徒刑七年,杨金飞有期徒刑七年,并分别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等。
一审判决后,四名被告人分别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四名被告人作茧自缚终尝苦果。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办案检察官表示:“本案中的几名被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无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扰乱了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损失。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为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