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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梦未完。——张爱玲
张爱玲,一个标准的名门贵族,但是在钟鸣鼎食的光环下,家族留给她的却是永远的凄楚与创痛。虽然物质生活非常充裕,但精神生活是不幸的:父母之间的长期冷战、与弟弟之间疏远的关系使得她的精神生活变得不幸。
在张爱玲的笔下,父母不慈,弟弟懦弱。她的文字充满了凉薄之情,不见丝毫的温暖。而她的继母在张爱玲的描写下,在她的童年生活中担任了极其恶毒的角色,经常联合父亲对张爱玲动辄打骂。
但是,如果自己的翻看历史,继母孙用蕃真的是一个完全没有底线的恶毒之人吗?孙用蕃也是一个出生于名门的才女,她的祖父是大清皇帝光绪的老师,父亲也是当时的出名人士,父亲孙宝琦甚至曾官至民国北京政府国务总理。
父亲除了正妻之外,还有4位妾室,因此子女也比较多,光女儿就有16个,她排行老七。整个孙家也是一个枝繁叶茂的大家族,与当时的首富盛宣怀、民国总统袁世凯都有一定的姻亲关系。而孙用蕃本人也是极为出色的女子,在一众儿女中仅次于大姐孙用慧。
孙用蕃在当时接受了最好的教育,还生得十分美丽,是上海滩远近闻名的名流才女。如果没有张爱玲,这个当年的名媛、陆小曼的挚友应该会湮没在历史长河中,36岁才出阁的老姑娘,她的一巴掌“打”出了民国第一才女张爱玲、“打”出了《小团圆》等著名小说。
这样一位才貌双全的女子,是如何嫁给张爱玲的父亲做继室呢?孙用蕃家室优越,相貌秀丽,本有很多富家才子追求。但是孙用蕃受到新思潮的影响,渴望追求自由恋爱。然而单纯的富家女子遇人不淑,在情感之路上遇到了挫折。由于这段感情,孙用蕃很是颓废了一段时间,还染上了鸦片。但是这些对于民国时期的大家女子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她还是有很多人追求,但是孙用蕃并不能从上一段感情中走出来。
孙家和张家本是通家之好,两家知根知底。张志沂虽已经有过一段婚姻,但是人还算是老实,自己的女儿受过情伤,年龄也不算小了,两个人算是相配。但张志沂毕竟离异还带着两个孩子,孙用蕃也感到自己年龄大了,便一口答应了。两个人在1931年订婚,1934年举行婚礼。
婚姻生活并不像想象般那么简单,孙用蕃要处理的不仅仅是夫妻关系,还有和张志沂两个孩子的关系。一瞬间转化为后母,要照顾丈夫和两个孩子,曾是富家小姐的孙用蕃感到困难重重,压力颇大。更令孙用蕃感到痛苦的是,张志沂并不像表面上表现得那般老实,经常在外面寻花问柳。
自小被家族宠爱长大的富家小姐,孙用蕃本就不是一个很善良很有耐心的人。孙用蕃其实是一个喜欢孩子的人,即使是在晚年张家败落之后,孙用蕃和张志沂仅靠一处房租度日时,孙用蕃在解决自身温饱之于,还会买一点糖果分给弄堂的孩子们。
但是孙用蕃一生都没有拥有过自己的孩子,和张爱玲及张子静的关系也很糟糕,终究是亲缘浅薄。所以在一开始,孙用蕃也本想和张爱玲拉近关系,就将孙家的一些孩子带到张家,希望同龄人能够玩得开心点。
但是张爱玲对孙用蕃这个后母一直保持着敌对的态度,曾说过“我父亲要结婚了……如果那女人就在眼前,伏在铁栏杆上,我必定把她从阳台上推下去,一了百了。”对着这个毁灭自己家庭的女人,张爱玲对她恨得太深,已经成为了一种执念。
婚后几年,孙用蕃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糟糕。张志沂在外面的私生活越来越糜烂,而张爱玲也和自己不对付。孙用蕃感到自己越来越压抑,需要一个口子去发泄,而张爱玲便成为这个发泄的对象。于是,便有了张爱玲被掌掴的事件,也间接地导致了张爱玲与张家的决裂。孙用蕃的行为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但是在张爱玲的人生中,更过分的应该是她的亲生父母。
作为亲生父亲的张志沂都不能很好的对待自己的女儿,又能期待一个后母做什么呢?中年的孙用蕃逐渐变得暴力,但是却从未短缺过张爱玲的钱财。由此观之,孙用蕃虽是“恶毒后母”,但还是有一定底线的。
张爱玲逃离了孙家,来到了母亲的身边。张爱玲认为自己待在张家,虽钱财不缺,却没有尊严。待在母亲身边,虽没有钱财,但是有自己想要的尊严。但是等待张爱玲的确是既没有钱也没有得到想要的尊严。在成名之后,孙用蕃也从没有骚扰过张爱玲,也从没发表过任何不利于张爱玲的言论,即使自己成为了张爱玲笔下的“恶毒继母”。
在张爱玲成名之后,张家也逐渐走向了没落,张志沂和孙用蕃的生活仅够温饱,但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孙用蕃也从未想过一任何的方式向张爱玲索要赡养费,孙用蕃也有着她的仁慈。
1986年,孙用蕃因眼疾恶化而去世。她终于结束了自己备受争议的一生,其实从妻子的角度来看,她也算称职,毕竟在最穷迫的时候,她没有抛下丈夫,但就是在子女的问题上,她担上了”恶母“的名声。
面对这样的事情,她在晚年的时候曾表示:“我并不憎恨张爱玲给自己带来的恶名,如果她成为著名作家是因为受了我的刺激,那么这一切倒并不是什么坏事。而我如今已经80多岁了,这一切都无关紧要,我只要无愧于心就好了“。孙用蕃的死讯传到张爱玲的耳中时,这个民高孤傲的女作家却从未放下,她在笔下反复回味哪些过去的苦痛,一遍又一遍卧薪尝胆般提醒自己不能忘记。
文/斋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