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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朝时,佛教高度繁荣,与儒、道三足鼎立,寺庙经济也在这一时期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佛教在唐朝的发展,得益于唐朝统治者的支持。唐朝绝大部分的统治者对于佛教十分尊崇,唐宪宗甚至要亲迎佛骨,韩愈在《论佛骨表》中抨击佛教“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固然是在反佛明儒,但它也从侧面体现出当时社会尊崇佛教的氛围。
在唐朝时,佛教俨然以“国教”的姿态,在世俗里发挥重要的影响力。然而在唐朝尊佛的整体氛围当中,唐武宗却发动大规模拆毁佛寺和强迫僧尼还俗的毁佛运动,史称“唐武宗灭佛”。要知道,在当时佛教的信众规模十分庞大,在社会里根深蒂固,唐武宗这样做阻力极大,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唐武宗不顾代价的发动灭佛运动呢?
唐武宗灭佛的根本原因,在于佛教在当时已经动摇他的统治根基。在封建国家里,统治者最忌讳的就是一切可以动摇统治的因素,所以秦始皇才会焚书坑儒,汉朝才会禁止结社,明清以后才会八股取士,这些措施归根结底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保证社会稳定。然而在唐朝中后期,佛教的发展显然已经越过宗教的底线,严重危急唐武宗等人的统治以及社会安定。
唐朝时,佛教寺庙经济快速膨胀。唐武宗以前,统治者十分重视佛教的发展,比如唐太宗与武则天,他们常常赐予佛教土地。《唐六典》中规定:“凡道士给田三十亩,女冠二十亩;僧尼一如之。” 《全唐文》则载:“(唐高宗)赐(西明寺)田园百倾,净人百房,车五十辆,绢布二千匹”,唐玄宗逃难时,甚至还不忘“赐大圣慈寺田产一千亩”。唐朝时的上层阶级亦经常向寺庙捐赠土地,这些成为寺院的常住田。除此以外,寺庙在唐朝时还拥有许多特权,比如不缴纳赋税。
唐朝中后期,寺庙通过贵族豪强的大量捐赠,以及土地兼并,得到许多地产,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载:“京畿良田美利多归僧寺。”如此多的地产寺庙僧侣自然无力耕种,于是他们雇佣许多佃户,替他们耕种,这使得大量劳动力挂靠在寺庙名下。随着寺庙经济的发展,他们甚至缔造出自己的金融体系,许多寺院都从事借贷业务,有的甚至以末法时代大肆敛财。武则天时在寺院里建立类似于孤儿院的病坊,然而这些慈善设施在唐朝后期却成为寺院收费敛财的工具。
而最令统治者无法接受的是,寺院经济不纳入国家赋税体系,这意味着寺院经济不仅不会反哺于国家以及社会经济,反而是一种巨大的破坏。唐朝中后期均田制崩溃以后,大量人口藏匿在寺院当中,寺院拥有大量土地以及劳动力,但它们却不向国家交税,这对唐武宗来说实在难以忍受。作为国家的统治者,唐武宗显然无法接受佛教这样“国中之国”的特殊存在,而这也是唐武宗灭佛的根本原因。
除此以外,佛道的博弈亦是唐武宗灭佛的重要原因。唐朝皇帝姓李,而老子也姓李,统治者为借助神权加强统治,尊奉老子为先祖,同时推崇道教。不过在唐朝开放包容的文化环境下,佛教的发展也极为迅速,在社会中的势力根深蒂固。尽管唐朝推崇道教,但佛教依旧在佛道之争中占据上风,僧侣侵占道观的事情时有发生。而唐武宗不仅推崇道教,他本身亦崇信道教,所以他对于欺压道教的佛教深恶痛绝,灭佛自然没有什么心理障碍。
会昌年间,朝廷讨伐泽潞,但财政却难以为继。可是寺院在此时却极度富裕,坐拥大量财富。朝廷向佛教征收赋税,但许多寺院以祖宗法制为由拒绝缴纳赋税,这使得唐武宗十分不喜。而且当时货币使用量急剧上升,急需大量铜资源,但许多铜资源都被寺院拿去铸造佛像。在唐朝中前期经济繁荣,寺院们这样做无伤大雅,但在中唐以后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寺院们却侵占财产而不纳税,自然引起唐武宗以及地主阶级的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道士赵归真与宰相李德裕的支持,唐武宗从会昌二年(842)开始进行毁佛,到会昌五年时达到高潮。
会昌二年,唐武宗敕书:“天下所有僧尼解烧练、咒术、禁气、背军、身上杖痕鸟文、杂文功、曾犯淫养妻、不修戒行者,并勒还俗。若僧尼有钱物及谷斗、田地、庄园,收纳官。如惜钱财,请愿还俗去,亦任勒还俗,充入两税徭役。”随后唐武宗限制僧尼可以蓄养的奴婢数量,规定奴婢不得削发剃度。紧接着唐武宗颁布一系列打击佛教的法令,比如强迫僧尼还俗、僧尼不准着紫衣、遣返外国僧侣、拆毁大量寺院等等。根据《旧唐书·武宗纪》记载,到会昌五年时,“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不过,尽管这次运动被称为唐武宗灭佛,但它却远未达到灭佛的程度。经过会昌毁佛以后,佛教遭受巨大打击,但唐武宗从未彻底灭绝佛教,在政策上佛教被保留下来。而且,当时社会对于佛教的态度十分复杂,即使是主张灭佛的李德裕本身亦对佛教十分欣赏,他的主张更多的是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
所以,唐武宗灭佛的真正原因,还是佛教触犯了统治者的逆鳞,它动摇了唐武宗统治的根基,严重威胁到了社会秩序,造成社会两级分化,国家财政遭到破坏,而这,显然是唐武宗无法接受的。
参考资料:
《论佛骨表》 韩愈
《资治通鉴》 司马光
《全唐文》
《唐六典》
《旧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