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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有多大“冤屈”?仅上诉状就写了40页,当庭念了近一个小时还没念完。4月28日上午9时,一起历时17年的“民告官”纠纷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由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担任审判长出庭审理。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各级法院作为员额法官的院领导纷纷回归法官本位,带头承办案件。当天开庭审理的这起案件,是省高院2017年院领导办的第一案。
庭审:纠纷长达17年 副县长出庭应诉
这起“民告官”案,案情本身并不算复杂,却历时17年。原告阳泽新称,2000年1月1日,文山州马关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定《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决定》文件,其中第12条承诺:在规划区内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投资兴建道路,道路两侧土地使用权经政府批准,可由投资者经营。
阳泽新说,他出资修建了马关县城老年人活动中心附近的“建圆路”。但他出资把路修好后,原本的承诺没有兑现,剩余土地中的绝大部分被建成了绿化带。
17年期间,马关县领导多次换届,国家政策又有变动,这些都使案件更为复杂。
2014年7月,阳泽新向马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对修路后剩余的几亩土地进行颁证。被拒绝后,他于2016年3月将马关县政府告到文山州中院。一审原告方的诉求被驳回。随后,上诉到省高院。
庭审中,为了厘清事情的脉络,田成有一遍又一遍地向双方核对细节。当上诉人拿着40页左右的上诉状念了将近一个小时后,田成有善意打断他:“上诉人,请你暂停一下,你的上诉状我们都收到了,内容也清楚,你不要着急,慢慢把上诉状的重点内容说完就可以了……”
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马关县副县长陈伟表示,政府已经履职,道路开发建设面积依照法律规定应包含绿化带等公用设施,除了道路绿化和9户村民建设房屋所在的土地外,已经没有剩余的土地了。
开庭时间超过了3小时,因双方分歧过大,调解未果,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改革:院长要办大案难案 带头做庭审直播
据了解,院庭长办案已成为司法改革以来“审判精英回归”的一项重要指标。最高法院今年初出台了《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云南高院在此基础上专门对院长办案提出要求:院长要办大案、要案、难案;副院长办案任务数不得低于分管业务庭长办案数的1/3,并要求院长副院长带头做庭审直播。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云南各级法院作为员额法官的院领导纷纷回归法官本位,带头承办案件。截至今年4月28日,云南全省149家法院共直播庭审1084件,省高院106件。
对话
“行政首长不但要出庭,还要说话”
针对这起“民告官”案件,记者专访了审理该案的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
晚报:这是入额后您办的第几个案子?能否谈谈您的感受?
田成有:这是今年第一个案子,去年办了两个。我想今年努力突破四五个案子的硬性任务,争取多办一些案子。作为一名法官,不坐在审判席上,始终是种遗憾。作法官就是为了审案,不是开会。把职业与专业结合起来,真正学以致用,为当事人服务。
晚报:我们看到,你在法庭上对案情很了解,反复、耐心地对一些细节进行核实。是否就是我们说的“要把纠纷明明白白解决在法庭上”?
田成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其实就是用高质量的庭审,把纠纷明明白白解决在法庭上。这个案子,我拿到以后,花了很多时间来研究,开庭前也认真准备,真正了解双方的矛盾争议焦点,开庭时针对这些核心问题进行一一核实。你也看到了,在庭上,双方在对纠纷的认识上还是有一些错位的,需要我来引导。在此之前,我要求行政首长出庭,不但要出庭,还要说话,什么情况你当面给当事人说清楚。
在“民告官”案中,对行政相对人而言,他们是弱势群体,你得力所能及地让他们感受一些温暖。他们来到法庭上,就是有话要说,你得让他们说话,我的本意是能不打断就不打断。不过这次当事人念上诉状时间太长,近一个小时 ,考虑到庭审节奏,我不得不善意地提醒他。我想在这方面,律师也有责任,提醒、引导当事人,一起让庭审更高效高质。
“杜绝院庭长不办案、办挂名案、办简单案”
晚报:为什么要让领导回归到审判一线来?
田成有:改革前,法院的“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很多法官追求的是行政级别,而不是职业理想。一些优秀法官在提升为院庭长之后,便脱离了办案一线,忙于行政事务,导致“法官越优秀,越不办案”的现象。
而实行法官员额分类管理,就是要压缩“不办案的法官”比例,减少非办案岗位占用的法官员额,把那些真正能办案,能办好案的法官遴选出来,将最优秀的审判资源集中到一线办案岗位,实现法官队伍少而精的目标。
晚报:在院庭长带头办案方面,我省的情况如何?
田成有:据我了解,云南这方面做得还不错,在大多数法院,入额的院领导都恢复办案了。院庭长不仅要办案,还要办复杂疑难案件、大案要案。我这次办的这个案子不算疑难重大,但接下来会有一些疑难重大的案子分到我这儿来。下半年云南省高院将在全省范围内对院庭长办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坚决杜绝不办案、办挂名案、办简单案。并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民告官案件,是衡量法治国家的晴雨表”
晚报:立案登记制后,“民告官”案猛增,您怎样看待新时代下的“民告官”案?
田成有:“民告官”案件,是衡量法治国家的晴雨表。在传统的人治社会里,民怕官。只有官审民,官成为被告那是不可想象的事。“民告官”冲破了我国沿袭数千年的官尊民卑的“官本位”思想,将违法行政行为送上审判席,这是展示人民当家作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立案登记制改革后,行政案件是上升最快、最多的案件,但实践中,“告官不见官”,出庭率低,出庭不发声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为防止该案行政首长不出庭,我专门交代助理,希望负责人到庭。
晚报:为什么一定要呼吁行政首长出庭?
田成有:行政机关首长每一次出庭应诉,对行政官员和当事人所起到的法制教育,远比10次空洞的理论说教来得直接和深刻。一些行政首长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各种矛盾,怕输了官司丢面子,怕成为新闻关注的焦点,怕弄不好被问责,就选择不出庭。但这样,只会加深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误解与冲突。
晚报:省高院一直在呼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您经过办案,有没有更深的体会?
田成有:更坚定了之前的理念,要让行政首长出庭,不仅仅是出庭,还要发声,不仅仅是发声,还要真诚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春城晚报 记者熊波 文 省高院赵赢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