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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孝廉可以说是汉代在继承战国及秦朝的人才选拔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摸索出来的一套人才选拔方式。汉武帝时,鉴于郎官制度的人才选择面过窄和早期察举制的不定时,采用董仲舒的建议设置了举孝廉制度。举孝廉事实上是察举制度的一种,因为汉代推崇儒家的孝道,它规定各地郡守每年要向朝廷推荐孝者、廉者各一人,作为国家人才,后来统称为孝廉。
孝廉举至中央后,并不礼记授以实职而是入郎署为郎官,作为皇帝的侍从。其目的一方面在于考察其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使之熟悉行政事务。孝廉在宫里待几年后,一般便能被任命到地方上做官或者留在中央任职。举孝廉后来成为汉代人才选拔的最重要途径,“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政府官员的重要来源。西汉的举孝廉比较严格,被举者如被发现不合标准,举者要承担责任,被贬秩、免官。但到东汉后期,由于政治腐败,孝廉名额基本被各郡里的大门第之家所垄断,举孝廉制度名存实亡,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魏晋之际,九品中正制代替了举孝廉,但明清时期的举人仍俗称孝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