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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擦
鼎湖当日弃人间, 破敌收京下玉关。 恸哭六军俱缟素, 冲冠一怒为红颜。 红颜流落非吾恋,
逆贼天亡自荒宴。 电扫黄巾定黑山, 哭罢君亲再相见。 相见初经田窦家, 侯门歌舞出如花。
许将戚里箜篌伎, 等取将军油壁车。 家本姑苏浣花里, 圆圆小字娇罗绮。 梦向夫差苑里游,
宫娥拥入君王起。 前身合是采莲人, 门前一片横塘水。 横塘双浆去如飞, 何处豪家强载归?
此际岂知非薄命, 此时只有泪沾衣。 熏天意气连宫掖, 明眸皓齿无人惜。 夺归永巷闭良家,
教就新声倾坐客。 坐客飞觞红日暮, 一曲哀弦向谁诉? 白皙通侯最少年, 拣取花枝屡回顾。
早携娇鸟出樊笼, 待得银河几时渡。 恨杀军书抵死催, 苦留后约将人误。 相约恩深相见难,
一朝蚁贼满长安。 可怜思妇楼头柳, 认作天边粉絮看。 遍索绿珠围内第, 强呼绛树出雕栏。
若非壮士全师胜, 争得蛾眉匹马还? 蛾眉马上传呼进, 云鬟不整惊魂定。 蜡炬迎来在战场,
啼妆满面残红印。 专征箫鼓向秦川, 金牛道上车千乘。 斜谷云深起画楼, 散关月落开妆镜。
传来消息满江乡, 乌桕红经十度霜。 教曲技师怜尚在, 浣纱女伴忆同行。 旧巢共是衔泥燕,
飞上枝头变凤凰。 长向樽前悲老大, 有人夫婿擅侯王。 当时只受声名累, 贵戚名豪竞延致。
一斛明珠万斛愁, 关山漂泊腰支细。 错怨狂风飏落花, 无边春色来天地。 尝闻倾国与倾城, 翻使周郎受重名。 妻子岂应关大计, 英雄无奈是多情。 全家白骨成灰土, 一代红妆照汗青。 君不见,馆娃初起鸳鸯宿, 越女如花看不足。 香径尘生乌自啼, 屧廊人去苔空绿。 换羽移宫万里愁, 珠歌翠舞古梁州。 为君别唱吴宫曲, 汉水东南日夜流!
我叫陈圆圆,但除了性别与那个倾国倾城,闭月羞花,能让吴三桂为她怒发冲冠的陈圆圆一样,其他可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据说我娘生我的那天夜里,是冬日的一个寒夜,我爸在外面哆哆嗦嗦的等着,他闲来无事夜观天象,发现月亮又大又圆,便灵机一动定了这个圆字,顺便说一句,我爸姓陈,但陈园不太押韵啊,这好办,于是我爸大手一挥便又添了一个圆字,至此,陈圆圆便在我爸与月亮神秘的对望中诞生了。
说来也奇怪,我一生下来似乎便与这个“圆”字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的第一次斗殴事件发生在幼儿园里,一天,老师发苹果给小朋友吃,不知道是天意弄人还是天妒英才,苹果到我前面一个小朋友时就没有,但我秉持着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眼神一转,就看上了邻座小男孩那个又红又圆的苹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我朝他径直走过去,一个擒拿手(苹果到手),一个高抬腿(小男孩的裤子上出现了一个明显的鞋印),“咔擦”一声(我的腮帮开始抽动起来),弯腰,谢幕。但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最后的结果是我爸妈买了一大袋苹果去慰问那个被我武力镇压的小男孩。
就这样磕磕绊绊,起起伏伏,我顺利的升上了小学,跟所有渴望快快长大的小朋友一样,我背着阿童木的小书包,里面装着爸爸给我削好的铅笔,蹦蹦跳跳地上学去了,但彼时的我还没有真正明白上学的含义,在我的观念里,上学只是挪个屁股继续啃苹果罢了。于是,报应来的如此之快,至今给我的幼小心灵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这件事要从一次小学一年级的语文小测验说起,当试卷发下来后,我看到周围的小伙伴都在奋笔疾书,正当我也要投身于他们的浪潮中时,突然一滴汗从我的脑门缓缓流下,怎么在书包里没有摸到我的铅笔,然后我又翻箱倒柜的找,依然查无此笔,此时心慌意乱的我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我颤颤巍巍地伸出我短粗的食指,抬到嘴边哈了口气,在试卷旁边的桌子上缓缓写起了答案,当铃声响起时,我心满意足的交了一张空白卷,飘飘然的走出了教室,最后我得了人生中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零分。哎,这孩子怎么这么缺心眼呢……
也许是这段经历太过深刻太过灰暗,以至于我初中画风一变,成为了一个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小圆球,没错,虽然我在智力上摆脱了零蛋,但让我感到无力的是似乎我的体型正在无限趋近于零,虽然我很想一笔带过初中时光赶紧切入正题,但由于我初中时的光芒实在太耀眼以至于后面的岁月都难以匹敌,因此我思虑再三,还是决定简单的陈述一下。在初中三年,本同志获得了三次书法竞赛一等奖,两次作文竞赛一等奖,一次二等奖,每年的奥数竞赛均榜上有名,本大师的大作更是在市里的一次绘画展览上大放异彩,三好学生的殊荣不计其数,任课老师的赞扬更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断,以至于我常常有种我就是“天才”,“天才”就是我的错觉,咳咳,在这里叙述这些只是让大家了解一个更加真实的我而已。不得不提的是我们初中有个叫宋词的男生,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名字够酷够炫,我一度觉得以我的文学造诣一定能成为他的唐诗,但一直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时间久了我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成功碾压了一大群人的智商后我顺利考上了重点高中,在这里我碰上了我的“贴心小棉袄”,同时也碰上了我的“吴三桂”。话说我和我那“贴心小棉袄”开始建立邦交是我主动的,因为一进高中,她圆乎乎的眼睛,圆乎乎的脸,圆乎乎的身材便让我喜欢上了这个女生。话说在以前,女生在交际过程中总会形成一个个小团体,而小团体里沾亲带故更显得我们情比金坚,于是我变成了她的孙女,她变成了我的爷,在往后的日子里,我一直暗暗庆幸自己不是男孩,要不就成了别人的孙子了!
时间果然是最好的调味剂,我们的感情就像酸奶一样酸酸甜甜,浓浓稠稠,我们像连体婴儿一样无时无刻都腻在一起,因为不是在一个宿舍,而她每天最艰难的环节就是起床,因此每个早晨我都要实行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每天一起床我便用手机拨通她的电话,边穿衣服边等待着她的回音,等她终于接起电话,我便气成丹田,用尽平生功力,大吼一句:“爷!起床了!”但专业人士称:永远不要奢望能轻易叫醒一个不想起床的人。待我穿戴完毕,第二步就是去敲她们寝室的门,等待她的室友放我进去,如果这时候她还没有起床,那么第三步是时候亮出我的终极杀伤性武器,蹄踏,蹄踏,似魔鬼的步伐,一步一步登上通往她床的楼梯,缓缓伸出我雪白的爪子,突然一个使劲,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挠她痒痒,她一个机灵,如鲤鱼打滚般翻身而起,苦苦的向我讨饶,于是我的使命圆满完成。
待她梳洗完毕后,我们就会飞奔到学校外的土豆丝鸡蛋灌饼的摊位上,这是我们俩最爱的味道。做这饼的是一对夫妻,丈夫负责切土豆丝和打鸡蛋,妻子负责炸成饼,夫妻俩手起刀落,做得干脆利落,一个饼最多就是几十秒的时间,等薄皮上的鸡蛋炸得金黄金黄时,撒上酥脆的土豆丝和鲜红的辣椒面,再把皮往中间一裹,真是让人食指大动,垂涎欲滴,每天在上课前都能吃上一个土豆鸡蛋灌饼真是人生一大幸事,美哉美哉。话说我上了三年的高中,这对夫妻俩就在学校大门口外卖了三年的灌饼,每次不管我多早去买,他们都已经摆好了摊子,准备好了食材,神采奕奕又说又笑的做着土豆鸡蛋灌饼,我一直很好奇他们每天到底是多早就驻扎在这了。
每天吃完午饭,我和爷就以龟速向寝室进发,一路上说说笑笑,看着一个个人从与我们并肩而行到反超我们,总是有一种诡异的自豪感,仿佛我们最后我们骄傲。
高一那年,爷喜欢上了班上一个男生小A,就因为他在运动会上取得了百米跑的第一名。在一次语文课上,正好我们学到了《大堰河我的保姆》这一课,当老师询问起同学是否预习了他昨天布置的这篇课文时,大家都异口同声的说预习了,忘了说,我们的语文老师是校级领导,以铁的手腕闻名于世,语文老师便说就请个同学来讲讲这篇课文大致讲了什么,没错,这个同学就是小A,只见小A憋红了脸,支支吾吾的说大堰河是笔者家乡的一条河,而这条河养育了笔者,这时底下已经传来了闷笑声,我们语文老师更是气得脸颊抽搐,连连说一派胡言!这件事后,爷突然就对小A淡了,问及原因时,爷说,连我都知道大堰河是个人,而他居然好意思说大堰河是条河,哎,海鸟和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
好想找个人来喜欢。但也只是想想。这个念头瞬间就被肩膀上的重量压了下去。书包里沉甸甸的满是练习册,能进到这个学校的都是有十八般武艺,每个同学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厉害,我自己初中时成绩也不赖,如果在高中掉了下去,那我真是无颜面见江东的父老乡亲啊。
而我的“吴三桂”,不像古代的那个“吴三桂”孔武有力,骁勇善战,恰恰相反,他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奶油小生。并不是说他手无缚鸡之力,而是他真的很白,每次看到他,我都有回去把脸浸在牛奶里三天三夜的冲动。
在这里就叫他xx吧,暗恋故事的男主角本就不应该有名字。最初知道他是一次在老师的办公室登记成绩,当登记到他的名字时,x班xx:数学116,英语109,化学:118,物理:112,语文:89,这真是让人大跌眼镜,老师们都在感叹XX真是偏科的厉害,学科老师还建议让XX在家长会上作为学生代表发言,但被他们班的语文班主任一口否定,想也知道,门门都漂亮,唯独语文……要是我是语文老师也不愿意树这种典型。
随着课业的繁重,考试也随之增加,xx的名字在我们班被越来越频繁的提及,其实不是每次他都是年级第一,而是他数理化每每以接近满分的傲人成绩艳压群芳时,我们这等平民都只能暗暗咂舌。
班里越来越多的女生眼冒桃心得把xx奉为男神,“xx这次物理又考了满分”,“xx今天穿了件白衬衣”,“xx刚从我们班经过”每当她们在聊天时谈及xx时,我都淡然的转过身看我的书,或者写作业。
女生们越对他好奇追捧,就越显得我仙风道骨,卓尔不群,冷静自持,总之就是,我是多么的与众不同。
说来也奇怪,以前一有风云人物时我都会兴致勃勃得和大家一起去围观,但一到xx时,我总是有意无意的想去逃避,也许是他的光芒太过耀眼,我自认为自己从来都不是以智商一决雌雄的人,能举得一些成绩都是勤奋的结果,明明都是脖子上的一个圆球,为什么有的人从来都是高枕无忧,而我则得时刻担心它的当机短路,真是无法不让人嫉妒啊。
有一次,后桌的女生说XX在打篮球,我们一起去看吧,我说:“不去,万一xx长得像个大猩猩可怎么办”,后桌的女生鼻孔用力一哼:“才不”,便屁颠屁颠的往操场跑去。
时间在一点一点过去,但由于我的别扭,我一直没有见到过xx的庐山真面目。直到有一次我和同桌课间刚从小卖部回来,同桌一声惊呼:“看!穿白衣服的那个是xx”,我一抬头,我们前面走了一排男生,但……其中有3个都穿了白衬衣,其他两个还穿了白色的衍生色,这……确定不是在逗我吗。
也许是同桌的声音太大,引起了前方男生的警觉,只见一个男生转过头看了我们一眼,这一刻我如遭雷劈,原来他就是xx啊,果真是个大猩猩……
真可惜,他居然是个大猩猩。
浓浓的失落感把我压得快喘不过气来。
大二,我选了文科,当然xx毫无疑问的选了理科,他依然在同学的赞叹声中活得风生水起,只是我却已经没有了那份因他而起伏的心绪。第一次月考后,学校组织理科前十名与文科前十名到大门口照相,当我在一旁百无聊赖的等待时,突然一声:“xx,到这边来。”让我反射性的一抬眼,咦,怎么是这个人,长得还不赖嘛,那……那个大猩猩又是谁。恍然间我才明白原来我一直认错了人,原来他一点都不像大猩猩,原来他的白皮肤配上白衬衣是这么的相得益彰,原来他才是xx。刹那间,阳光普照大地,我的身后仿佛响起了:“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等着你回来,把那花儿采”的荡漾小曲。
我的那份小心思又开始死灰复燃,每当周围谈论到xx又怎么了时,我总是竖起耳朵聚精会神的听着,而现在每天中午吃完饭我都会拉着同桌一起去操场的边缘转悠,当然,我是不敢光明正大的去看他打篮球的。因为好像只要一眼,全世界都会发现我的秘密。我极力发挥着自己举目远眺的本领,当看到一个身影很像他的人投进了一个三分球,我心里雀跃的似乎都要开起一朵小花来。晚上,我会边想象着xx的剪影边把他画到我的素描本上,还在他的旁边一笔一划的写上了他的名字。直到有一天,我妈指着我的素描本问我,xx是谁。
果然如我所料,我妈喜欢看少女怀春的故事,但她更喜欢看少女怀春而不得的故事。
在此期间,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受伤鉴定报告:
陈圆圆同志由于大脑抽搐,小脑偏瘫,造成了脚部严重扭伤。
事情的起源是在一个中午。刚下课,我和同桌饿得前心贴后背,一下课“噌”的一下我们就窜出了教室,奔向了楼梯,就在下楼的当口,我的左脚与右脚以一种诡异的姿势重叠在了一起,紧接着我一个重心不稳,直直像我的脚上压去,于是,我瘸了。
在刚开始的那段时间,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人间有真情,人间有大爱的真理。我们高二分的文理,爷去了理科班,在脚伤的头几天,爷每天晚上下了晚自习都来找我,她搀扶着我一步一步的往寝室走,当我实在走不动时,她就蹲下来背起我,我静静的趴在她的背上,周身就像是被暖阳氤氲着,鼻尖有点微微的发酸,不自觉的抽了抽,缓缓的把头靠上了她的肩头。
等我脚好得差不多了,我又教唆着同桌跟我一起去篮球场溜达,美其名曰肌肉复健。
当时,在文科班有个跟我玩得很好的女生,她也有自己喜欢的人,她是那种在大家面前各种活泼开朗各种耍宝卖萌,但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的人。
每到中午吃饭时,我们都要用钱币决定去哪一楼吃,因为她喜欢的人经常在一楼出没,而我喜欢的人经常在二楼出没,我们都觉得好运气要省的点花,要不然很快就会花完的。
我们都很默契得没有问对方喜欢的人姓甚名谁,只是恬不知耻得以darling互相称呼对方喜欢的人,毫无顾忌的谈论着他们的点点滴滴,细枝末节,似乎说多了他就真的成为了我的谁一样。我始终记得那无数个午后,她絮絮讲着一个我从没见过的人,全是边角料,全是废话,全是臆测,全是一厢情愿。
全是最好的年华。
学期中,我们赶上了学校的50周年校庆,这可是一件举校欢腾,红旗招展的大事,学校致力于举办一场高精尖的校庆活动,特派高三几个有几把刷子的同学去学校大门口旁的大黑板上出黑板报,当然,我也名列其中。但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xx这个在文学造诣上的落后分子也会混进我们这个队伍,但后来我明白了,因为他高。
在出黑板报那天,我本来是以相当轻松的心态去的,咋一看到xx,我脸的温度就像蒸汽一样蹭蹭蹭地一直往上升,于是我当机立断,立刻冲到就近的厕所,把随便抹上去的袖子放下来,再整整齐齐得一圈一圈的叠上去,对着镜子深吸了一口气,才步履优雅的向他们走去。
大家讨论完毕后,就开工了。我站在椅子上开始写字,写着写着,突然粉笔一划,把一个字写错了,当我想弯下身去拿粉笔擦时,说时迟那时快,xx把粉笔擦递给了我,我稍稍一愣,眼脸低垂着轻声对他说了声谢谢,在之后的时间里,我的手一直紧紧的握着那块粉笔擦,嘴巴抑制不住的向外咧,当然,那也是我平生第一次吃到这么多的粉笔灰……
然后,我依然留意着他,可他依然不知道我;然后,我依然有事没事就去篮球场瞎溜达;然后,当他迎面走来时,我依然紧张得只能看到他在微风中翻飞的衣角。
时间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过去。每个人的高中生活概括起来都很像:上学放学,考试排名,合唱表演,篮球联赛,有朋友有对头,有快乐有忧愁;但是铺展开来,却各有各的动人。我从不觉得暗恋是苦涩的。对一个人的喜欢藏在眼睛里,透过它,世界都变得更好看。
不久,便是各种自主招生考试,他是争取保送名额的,而我只是想借着自主招生为高考多加点分罢了。当结束第一轮考试后,我被弄得晕头转向,但当我走出教学楼把眼睛聚焦到我妈妈身上时,霎时我的血液都凝固了。因为正和我妈谈笑风生的居然是xx的妈妈,而xx这时正站在他妈妈的旁边。我力持镇定的向他们走去,在跟他们打了声招呼后,我妈就带着我先行离开了。
走了一段距离以后,我妈突然阴测测的瞄了我一眼,说:“那就是你喜欢的男生吧,怎么长得贼眉鼠眼的”,“咔擦”,我仿佛听到了我们母女关系破裂的声音,我妈又说:“他妈妈还夸你长得漂亮呢”,我惊喜的问:“真的?”“骗你的”“。。。。。。”又是一击,正中要害。我和我妈正式宣布解除母女关系。
再次与xx见面是去学校参加复试,那天在学校的走廊上,他向我迎面走来,那一瞬我心里的念头百转千回:不久后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应该对我有印象吧,毕竟照相时每次我都挤到他的旁边,就算是同校同学也应该打个招呼吧。这些念头就这样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叫嚣着,翻滚着,驱使我抬起手,对他说了声:“嗨,xx”。
他脚步没有丝毫停顿,越过我,向前走去。我呆呆的站了一会,用我的左手把一直抬着的右手拿了下来,说了句:“走吧”。
和xx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回学校拿通知书的时候,只记得那天雨下得特别的大,等我走出教学楼时,我一眼认出了走在我前面的xx,经过这2年的精密窥探,我知道了xx走路的姿势,衣服搭配的习惯,小动作,甚至是后脑勺的形状,估计比朱自清对他老爸的背影还要熟悉。他打了一把黑伞,而我打了一把红伞,我静静的走在他的后面,直到到了大门口,分开。
走着走着,我的步伐变得迟缓,然后,我缓缓的转过了身,看着他的背影,微微笑了起来。
然后,转身,离去。
一个宇宙,八大行星,204个国家,809个岛屿,7个大洲,我竟如此幸运的遇上了你。
谢谢你,xx。
还有,再见。